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见习记者刘昊 方巧君 夏宇)新一轮楼市调控政策已改变多数人对房地产市场的预期,江城各楼盘都出现了客户要求退房的情况,无力支付增加的房贷首付款是主要原因。不过要退房,也不是那么容易。
合约条款模糊,退房纠纷难轻断
刘先生4月11日认购了汉口某楼盘一套130平方米住宅,总价80余万元,并支付了1万元定金。19日各大银行开始落实房贷收紧政策,已贷款买过房的刘先生傻了眼:“二套房首付要5成,钱不够啊。”刘先生找到开发商要求退房并返还定金,遭到拒绝。
记者查阅刘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看到其中约定:如果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定金不予返还。如果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刘先生认为银行信贷收紧属于政府产业政策的变化,开发商则认为无力支付贷款首付属购房者个人原因。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律师:退房难获法律支持
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琼认为,刘先生在得知国家政策变化导致不能享受贷款优惠后,不愿贷款,并非银行不批准贷款,属于买家单方违约,开发商并无责任。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军则表示,如果贷款优惠写入协议书,那么房贷政策变化后,刘先生可以退房并拿回定金。否则只能经由双方协商解决。
法院:暂无统一裁判标准
政策调整造成购房人退房或“断供”,是否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不可抗力?
北京近日有退房案件,法官认为政策调整不属于不可抗力,但属于“情势变更”,可裁定开发商返还定金、合约失效。不过也有法律人士指出,这样会导致一些看跌楼市的买房人,以此为借口变相毁约的不诚信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史际春表示,政策调整导致买房人无法履行合同,应该属于“不可抗力”。不过他也表示,《合同法》对于政策调整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并无明确规定。
市场:退房积流成河
记者昨日从武汉十余个楼盘了解到,要求退房客户明显增多,“今天就来了8个。”武昌一楼盘销售负责人表示,要求退房的,基本都是买二套房或多套房的客户。
在汉口一楼盘刚刚退房的宋先生告诉记者,二套房政策调整后,首付利率多出好多,房价还可能下降,投资难以达到预期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