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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副检察长合伙骗贷数百万 违规开矿抓举报人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4月28日02:43
  “违规开矿”浮出水面

  吴云富在举报赵余龙时,发现他还在老家开矿

  彻底失去工厂的吴云富于2009年6月开始对赵进行检举揭发。过程中,遇到一个陌生人程希忠。程揭开了关于赵余龙的另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

  程希忠家住海城市瓦子沟村,那里也是赵余龙的老家,赵当兵之前一直在村内居住。该村盛产玉石和镁等矿石。

  瓦子沟村委的理财小组在一次核查账目时发现,赵余龙的父亲赵有权于2000年6月8日,和村里签订了镁石矿承包合同,承包期限20年,承包费每年5万元。

  “对于赵有权低价包矿,村民代表都不知道。”赵兴长是瓦子沟村2000年到2003年的村民代表,他说那一届村委会中共有42人书面证明没有开会讨论向外承包矿山。

  随后,赵有权挖掘出多个矿口,向外转包。

  村民徐贵平、李百秋提供的“联合开采镁矿协议书”显示,他们于2002年4月20日向赵有权租用矿口,租期约18年。每年他们除了向村里上缴承包费5万元,还要向赵有权交纳利润5万元。

  在这份协议中,赵余龙的名字和其父亲一起出现在了甲方一栏。

  现任村支书刘胜枝向记者表示,他也向赵有权承包过两个矿口。程希忠说,据他们统计,赵有权一共开了13个矿口向外转包。

  鞍山市纪委监察三室主任王新杰说,据纪委调查,赵余龙存在违规开矿,但没有村民说的那么多。

  村民阻拦赵家开矿获刑

  2年前,村委会阻拦赵家开矿,2年后,村委会欲举报赵时,其中5人被抓

  围绕矿山,瓦子沟村委会开始与赵余龙在内的矿主们产生各种矛盾。

  2006年4月中旬,一些村民堵住了赵家运矿车辆,因为车辆把路严重轧坏;2006年12月,他们把矿主吴世强和杨明显的矿封了,因为村委会认定他们的承包费太低。

  事情都在当年得到平息,而到了2008年6月12日,村委会主任程威忽然被刑拘,罪名是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原因是2年前其参与了堵路封矿。

  程希忠是程威的三哥,他说,弟弟被刑拘的前一天———即2008年6月11日,村委会刚开会通过,决定向辽宁省纪委举报赵余龙,请求一、废止赵有权与村委会签订的镁矿石承包合同;二、制止赵家强行开矿。

  随后,兴报信上签名的吴东文、辛兆刚、王振志、辛功伟等4人相继以相同罪名被刑拘。

   在一审和终审中,5人罪名均被判成立而获刑;其中程威刑期最长,为5年。

  程希忠有疑惑,“为何村委会头天写信,第二天被抓?”“为何2年前事情闹得那么大而没人管,2年后却有人管?”程希忠认为,这和2007年当上鞍山市副检察长的赵余龙对村民打击报复有关。

  4月22日,承办此案的鞍山中院审判庭副庭长施晓鹏对记者表示,村民维权是允许的,但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案件当时已符合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判决没有不妥。

  程希忠对此并不认同,便开始到鞍山市举报,而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吴云富。

  未究刑责,处置过轻?

  市纪委表示,赵只违规并未查出受贿实证;吴认为,赵多以他人名义经营企业,应查更多人

  吴云富和程希忠在书信举报行不通的情况下,于2009年12月进行网络举报。

  市委书记张杰辉获悉后,责成市纪委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专案组发现,赵余龙确实存在违规经营行为,今年1月7日对赵余龙实施“双规”。

  纪委监察室三室主任王新杰表示,2008年以后,赵余龙因其父亲年事高,便介入矿山经营,实属违规。

  纪委还对赵余龙的签字进行了调查,王新杰介绍,因为当时签订的合同是18年,而赵有权当时已经70岁,是对方要求赵余龙签字的。所以纪委没有认定此项收入是赵余龙的违规经营收入。

  目前纪委调查到赵余龙违规收入共580万元,他拿出其中的560万元竞买吴云富的耐火材料厂属违规;当初入股该厂也属违规。如今赵的违规收入已被市纪委没收,耐火材料厂也交由岫岩县国资局处理。

  岫岩县国资局局长赵成锋对记者说,他们3月17日已接到接收该厂的文件,但一个月过去,账目还无法查清,也查不清具体有多少资产,无法接管。

  今年1月25日,赵余龙被解除“双规”,4月2日,市纪委给予赵撤职和留党察看的行政处罚。

  举报者吴云富和程希忠认为,市纪委做出处理过轻,有包庇赵余龙之嫌,“作为一个政府官员,赵余龙当初如何能拿出260万元入股耐火材料厂?”

  市纪委给出的理由是,赵余龙的行为是违纪、违规,没有违法。

  王新杰告诉记者,据调查,赵余龙入股这260万元是在外面借的。调查期间,专案组还调查了赵余龙的房产、存款,发现他夫妻二人名下并没有多余的房产和工资以外的存款,也就无法认定其财产来源不明。

  吴云富在接受采访时提供了这样一个事实,赵余龙在外从事经营活动,都是以他人名义进行的。

  据吴云富介绍,赵余龙当时与其合资办厂就是以父亲之名签订协议;2008年分配30万元利润,赵是令其妹夫孙波前来签收;2009年赵令其表兄王泽仁成立一家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来接收吴工厂的资产。

  吴云富认为调查赵余龙的财产不应只局限于夫妻两人。同时,吴还向市纪委举报两起赵余龙涉嫌受贿的事件。

  市纪委王新杰告诉记者,赵余龙没有承认受贿;吴所提及的当事人也没交代自己行贿;吴所提及的另一当事人不是关机就是身在外地。

  “出了鞍山市,市公安局也无法查找,”王新杰说,目前没有证据认定赵余龙受贿,但已安排了办案人员继续和该名当事人联系。

  吴云富现在还想拿到他的56万元。他说,耐火材料厂的拍卖价是560万元,而法院判定他只欠赵余龙本息504万元。

  鞍山中院执行局吴世刚副庭长告诉记者,56万元中扣除吴应支付的法律费用,剩余21万元已经于去年10月返还到耐火材料厂的银行账户上。

  吴云富说,他早已失去了对耐火材料厂的控制,所以至今无法获得这21万元。 本报记者 钱昊平 辽宁鞍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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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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