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侵害农民工权益“顽症”未根治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4月29日05:40
  4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向大会作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次督察维护权益

  据国家统计局推算,2009年度全国外出就业和本地非农从业6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总数达到22978万人。杨志明说,国家采取了多种措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建立城乡统筹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等。

  杨志明表示,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06年以来3次开展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维护了农民工权益: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加强劳动管理,农民工劳动关系总体稳定;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2009年底, 全国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农民工分别为5587万人、4335万人、2647万人和1643万人;加强农民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监察执法和司法保障工作,为农民工维权畅通救济渠道。2009年,共处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约60万件;为农民工提供公共服务。教育部门认真落实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已有近80%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镇公办中小学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努力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民主政治权利,活跃精神文化生活。一批优秀农民工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参政议政。

  三大问题比较突出

  杨志明说,当前,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面临着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比较突出的表现在三方面。

  首先是农民工就业问题。从中长期看,农民工就业面临供大于求的压力。一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完全消除,可能给农民工就业带来一些难以预料的困难。二是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了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的要求,部分企业“招工难”和相当数量农民工“就业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三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需要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还有1.2亿人以上。四是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从事服务业的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落实。

  其次是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目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突出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主要表现为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以及工资收入水平仍然较低,工伤、职业病和劳动争议较多。尤其是部分行业、部分地区存在侵害农民工权益的“顽症”,如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条件差、职业安全卫生问题突出等。

  第三是农民工公共服务问题。一是部分农民工随迁子女不能享受与城镇儿童同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是大多数地方尚未将农民工住房问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和城镇住房建设规划。三是鼓励农民工进城镇落户的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有待加快制定。

  八项措施重点突破

  报告提出,国务院将认真落实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加强就业服务为重点,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发展,使其成为农民工就业的重要渠道。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为农民工就业服务的基层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推进跨地区劳务合作。

  二是以统筹规划为重点,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培训补贴力度,使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基本能够得到一次技能培训。

  三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扩大劳动合同覆盖面,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在发生欠薪较多的建筑等重点行业普遍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积极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四是以加强职业危害治理为重点,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认真实行高危行业农民工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农民工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

  五是以实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为重点,扩大农民工参保覆盖面。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宣传和实施工作,扩大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覆盖面。大力实施 “平安计划”二期工程,维护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推动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六是以畅通维权渠道为重点,加强农民工劳动纠纷处置工作。加强调解、快速仲裁,有效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加大对侵害农民工权益行为的执法力度。扩大农民工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异地协作机制。

  七是以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为重点,加强农民工公共服务。全面落实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继续实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

  八是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为重点,促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权益。
转发至:搜狐微博 白社会
责任编辑:肖尧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