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工委:行政不作为构成违法会面临赔偿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4月29日18:10
人民网北京4月29日电(记者赵艳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武增今日表示,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没有出现“行政不作为不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字眼,并不是说国家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行政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的,不属于赔偿范围。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日下午16时在人民大会堂北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法工委、国家保密局有关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武增表示,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五项“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这里面就可以包括行政不作为构成违法的情形,可以适用这一条款。为什么在国家赔偿法中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行政不作为在实践中情况非常复杂,首先是要行政机关有作为的义务,并且可以行使职权,这是行政机关作为的一个前提。行政机关不作为有一些限定的条件,在法律中规定比较困难,所以在条文中没有明确表述。对于具体案件,司法实践中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行政机关的不作为已经构成了违法,那么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在国家赔偿法实施过程中,以前我们也看到已经有了这方面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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