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翁撞人逃逸获刑14年 当庭表示将不会上诉
来源:
新京报
2010年04月30日01:58
“七旬翁肇事逃逸撞死两人”追踪
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 通讯员赵仁洋 杨秀芝)驾奔驰车逃逸撞死两人的7旬老翁李士兰,前天被顺义法院一审以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14年。宣判后,李士兰表示不上诉。
2008年11月25日下午5时40分许,时年73岁的李士兰驾驶奔驰轿车将一名行人撞伤后逃逸,随后又与4辆车相撞,致两死两伤,奔驰车撞树焚毁后,李士兰投案(本报1月20日报道)。
对于事发过程,李士兰在受审时称驾车时睡着了,待一辆大货车迎面而来时,车灯晃眼,也找不到刹车。事发后李士兰自酬120余万元赔偿受害者。
法院认为,李士兰在发生第一起事故后驾车逃逸,并在逃逸过程中驾车冲撞多辆车辆,致两死两轻伤,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其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并积极赔偿损失,故而从轻作出如上判决。
宣判后,李士兰称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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