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晓)女子到澳门结婚,却又不想让新郎知道自己曾经结过婚,于是她想到冒用妹妹的身份到澳门,不想被指控偷越国(边)境……检方提醒,并不是偷越国(边)境“干坏事”才违法。
杨燕是酉阳人。前些年她离开老家酉阳到珠海,开了一家服装店,并认识了男子王军,与其相恋、结婚。后因关系不和,两人便离婚了。
离婚后,杨燕遇见了澳门男子何光明。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何便提出要与杨燕结婚。这时,杨燕犯难了,因为在与何光明接触过程中,她一直隐瞒了自己曾结过婚的事。如果拿出自己的身份证办理结婚手续及护照,那么自己曾结过婚的事实就会被发现。
为了保住这段得来不易的关系,杨燕回到酉阳,用自己妹妹的名字和身份信息办了一张身份证和护照,并告诉何光明这是自己的一个曾用名。随后,两人在澳门结了婚。今年初,杨燕回来签注时被出入境管理处发现冒用。庭审时,杨燕哭着说:“我老公现在对我不信任了,要和我办离婚手续。检察院这边又起诉我犯偷越国(边)境罪。”
酉阳检方介绍,仅仅最近40天里,该院公诉机关共受理偷越国(边)境犯罪7件7人,且犯罪嫌疑人均为女性。有的人在办理出入境手续时借用他人身份信息,自以为没什么却走上犯罪的道路。(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检察官释法:
根据规定:申请领取《边境通行证》的人员应当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因此,办理通行证必须使用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否则即是非法(违法)出入国(边)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