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杭州5月4日电 (记者顾春 刘波)5月4日,由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杀害见义勇为大学生杨济源的犯罪嫌疑人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2月31日晚,被告人杨成伙同他人前往杭州市德胜路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北门对面的小吃夜市,混迹人群,伺机扒窃。22时30分许,被告人杨成在盗窃被害人杨济源放在外衣口袋中的诺基亚手机时,被杨济源及其同学发现并抓获。被告人杨成为了逃脱抓捕,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捅刺被害人杨济源并挥刀威胁抓捕人员,后趁众人查看被害人杨济源伤情之际逃离现场。被害人杨济源因腹部遭锐器刺戳致肝脏、胰腺、肠系膜上静脉破裂而急性大失血,经抢救无效死亡。2010年1月1日被告人杨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成在实施盗窃时,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杨成在庭上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庭审中,被害人杨济源的家属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向被告人提出赔偿请求,共索赔死亡补偿金等损失五十多万元。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