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于扬通讯员胡晓瑜
本报周口讯 一起打工的老乡因公死亡,他居然把19万多元的死亡赔偿款装进自己的口袋。近日,太康县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朱建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2009年5月18日,在东莞市虎门镇,跟随朱建党打工的朱某不慎从高空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确认为工伤。虎门电信分局及外包线路施工队,共同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共计25.5万元,由外包线路施工队负责人黄某预先支付9.5万元。
事发后,朱建党考虑到死者的父亲有点傻,隐瞒了领取9.5万元的事实,并联系同村人朱某某(另案处理),让其带着死者父亲骗领了余下的赔偿金16万元。朱建党除支付给死者家属5.5万元,另支付医疗费等费用近1万元以外,实际骗取死者赔偿金19万多元。
法院认为,朱建党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