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说,她被骑车男子按倒在地,一阵击打。 商报记者 王春胜 实习生 赵卓/摄 |
王女士被打了,被一个陌生男子骑在身上打。除了身上疼痛,更让她觉得丢失了一个女人的尊严。
■商报记者 宋晓珊 见习记者 杨亚飞
一个小小的事故
两辆电动车撞了
昨日18时50分,公交车上的杨女士接到一个电话:“我出事故了,你赶快……”
打电话的是她的同事兼好友王女士,话还没说完,电话就断了。再回拨过去,无法接通。想起自己曾在三全路丰庆路附近见过王女士,杨女士再也坐不住了,她就近下了公交车,沿着丰庆路往回赶。
此时,三全路丰庆路交叉口,一家百货店的老板娘正抱着孩子在屋里看电视。听到对面的工地有人在喊“打架了”,她抬头望去,路边一个男子正骑在一个戴着头盔的女人身上挥拳。
“想着是两口打架。”百货店老板娘说,自己奶着儿子,旁边还站着女儿,也不好意思上去拉。时间不长,男子起身,骑着电动车离开。
10多分钟后,杨女士赶到了三全路丰庆路附近,她看到王女士坐在地上,书散落了一地。
“咋回事?”杨女士问。
王女士带着哭腔说,出车祸了,手机被人抢了,自己被一个男人骑在身上打,丢死人了。
两个人的大纠纷 男子抢走手机后,骑在女子身上挥拳
据王女士回忆,18时40分,她沿着三全路自东向西行驶至丰庆路时,一男子从对面驶来。躲闪不及,两人撞了。
所幸,两人都未受伤,连车子都没倒。只是,王女士的电动车前壳被撞落,对方的车子也刮掉了一块。
“赔50元吧。”王女士还没站稳,男子就开口要钱。
觉得不公平,王女士认为俩人应该“说说”,互付对方维修费。男子不同意。后来,可能看到王女士的车子损毁较重,男子推车准备离开。
“你不能走”,王女士拔掉了对方的车钥匙,并打电话给好友杨女士。男子立刻追了上来,从王女士手中抢钥匙。抢夺中,王女士拿出电话,声称要打110。
男子一把夺走了手机,并抢走了钥匙,随后将王女士按倒在地,并用拳头猛击她的头部及胸口。
戴着头盔的王女士说话不便,连喊“救命”都没人听到,只能奋力挣扎。其间,她“狠狠踹了他的裆部”,可能此举激怒了男子,他更加用力地击打她。
“爸爸,你别打了,我怕”,王女士对这句话印象十分深刻。她说,这是男子带来的一个八九岁小女孩喊的。随即,男子让女孩“往旁边站站,在前面等着”,并继续殴打地上的王女士。
没过多久,男子骑车接上女孩,离开了。
再后来,杨女士赶来,看到了上面的一幕。
律师:
抢手机男子涉嫌抢夺
昨日19时许,郑州市交警五大队民警赶至现场。一位王姓民警说,查看现场后,会按交通法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至于后来王女士所说的手机被抢一事,则需要附近派出所处理。
40分钟后,庙李派出所民警赶至现场,一名民警表示“肇事现场有监控录像”。至于案件的定性,该民警表示现场只有一方,目前还不好定性。
郑州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少春表示,根据当事人的介绍,骑电动车的男子涉嫌抢夺。
刑法第267条规定,犯抢夺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