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羊城晚报记者蒋铮,通讯员唐晓玲、杨艳报道:暂未列入政府储备计划的“退二进三”的市区旧厂房,有可能被改造成商铺、公司或者餐馆。昨天,广州市规划局发布《关于贯彻执行〈关于推进市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的意见〉规划管理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了“退二进三”临时用地的改造细则。按规定,由上述用地改造成的经营单位,其最长使用时间为六年。
适用于征求意见稿的“退二进三”旧厂房,包括暂未列入政府储备计划和近期城建计划项目范围,并经市政府公布列入搬迁名单的影响环保的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类企业的工业用地。像员村地区的多个旧工厂,由于已经被政府列入储备计划,因此不属于此列。
旧厂房不能用作住宅
根据《征求意见稿》,符合“退二进三”条件的企业,可利用原有合法工业建筑,临时从事除房地产开发以外的第三产业,但不能用于住宅用途,也不得改变原址土地的用地性质、权属,原则上不得扩大建筑面积。
可以从事的第三产业包括:鼓励发展工业设计、室内设计、建筑设计、广告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时尚艺术、产品展示、物流等生产服务业;适当限制经营性的餐饮、娱乐等易产生油烟、废气、废水的服务业。
○解读
问:哪些旧厂房限制开餐馆?
答:凡是距离民宅较近,对周边环境影响大的地区,假如开餐馆会招致扰民,都会限制开餐馆。
商业用房最多批6年
根据《征求意见稿》,旧厂房改造的商业用房一律属于临时性质,使用期限为2年。需要延长使用期限的,应当在使用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申请延长使用期限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延长使用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原则上最多只能批用6年。
由于是临时性质,这些用房还要随时准备被无条件拆除。根据《征求意见稿》,当这些用房的使用期届满、或因城乡规划管理、建设或者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储备土地等原因需要征收土地时,企业应当无条件配合政府开展征收工作,政府按原用地性质及建筑使用性质、产权面积给予补偿。
○解读
问:改造用房寿命只有6年?
答:也不是绝对“一刀切”。由于没有上位法的支持,《征求意见稿》暂时只能参考临时建筑的有关条例这么规定,但假如6年内上位法出台,改造的旧厂房也许就能“续命”。据了解,目前在北京、上海等不少大城市,都有很多旧厂房被改造成商业区,可以预见,“度身订造”的条例不久之后可望出台。此外,假如某片旧厂房改造成果效果明显,经营很好的话,政府也可能索性给它“转正”,将用地性质永久变更,获得正式的“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