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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县民政局镇政府被指联合“挖尸”引冤案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08日09:27

(图片来源:四川在线)

  因为在偏僻山区采用野蛮方式将一已故并埋葬近一月之久老人的尸体从坟墓内强制挖出火化,重庆忠县民政局和该县黄金镇政府被曝光。2009年5月,“ 重庆市忠县民政局、黄金镇政府违法强制挖尸惹民怨”一文开始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谷歌搜索结果一度达到上千条。2009年底,中国反腐维权网再次发文呼吁忠县民政局局长付开华引咎辞职。

  忠县民政局、黄金镇政府联合“挖尸”引发冤案

  网文显示,2008年5月26日重庆市忠县黄金镇镇长带领四十余人来到海拔1500米左右的偏僻山区将黄金镇下属云丰村因肺癌去世的刘德义老人从坟墓内野蛮强行挖出,整个“挖尸”过程逝者家人却无一人在场,“挖尸”者也未对现场进行消毒和回填处理,致使现场及周围空气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起尸”当天下午,并没有返回单位的黄金镇副镇长熊某等人和云丰村村支书周厚旬在一村民家喝酒吃饭,逝者刘德义的后人刘浩(未成年)、李洪军于2小时后赶到挖尸现场,看到坟墓、棺材被毁现场一片狼藉臭气熏天,于是来到村书记周厚旬喝酒的地方,与其理论并发生厮打。

  一个月后,村书记周厚旬拿出一份轻伤害鉴定书,声称被刘浩和李洪军打伤。随后刘、李两兄弟被忠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刑8个月有期徒刑和拘役4个月,另赔偿周厚旬两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刘浩出狱当天,当地群众自发来到黄金镇大岭街燃放鞭炮夹道欢迎被陷害的小英雄刘浩归来,4个月后李洪军同样被当地群众燃放两麻袋鞭炮欢迎回家。

  刘浩和李洪军认为周厚旬采取了造假的方式取得了轻伤害鉴定报告陷害自己坐冤狱,而忠县法院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也被发现使用并非周厚旬本人伤情的 X 光影片。刘浩和李洪军对被判刑一事提出上诉、申诉,至今申诉仍在进行中。而当地群众则普遍认为该案是行政报复所致。

  忠县县委书记朱晞颜曾重视“挖尸事件”?

  无人被问责,网民十问忠县民政局长付开华

  中国反腐维权网曾就“挖尸事件”于2009年3月多次撰写举报信向忠县县委书记朱晞颜举报,刘德义的儿女也多次写信向忠县、重庆市各级部门举报,但无任何结果。

  2009 年5月,《葛树春致信重庆忠县县委书记朱晞颜揭露忠县民政局违法挖尸》一文被以公开信的形式发布至互联网,该公开信随《重庆市忠县民政局、黄金镇政府违法强制挖尸惹民怨》被广泛转载。

  随后,忠县方面就上述两文发表反击言论,声称忠县民政局、黄金镇政府挖尸行为符合殡葬条例规定,并称刘德义的家人已将民政局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已判刘德义家人败诉。。。

  据悉,随着舆论的扩大化,忠县方面向中国反腐维权网发送挂号信对挖尸事件做出澄清,并称案发地云丰村已取消火化,但对野蛮挖尸行为和处理结果只字未提。

  据知情人透露,忠县县委书记朱晞颜曾为该事大为恼火,并将野蛮挖尸责任人狠狠批评一通,另有忠县方面知情人透露相关责任人被罚款2000元,该事件相关责任人未受任何党纪处分。

  而据笔者了解,刘德义老人的尸体被强制挖出后现场未消毒未回填引起环境污染,对当地村民造成了严重影响,甚至有村民因此而生病。村民们一致抵制这种野蛮的挖尸行径的同时,均支持刘德义的家人起诉忠县民政局违法行政。

  此次强制挖尸事件引起的行政官司和刑事官司在忠县法院的几次开庭,都有上百名当地村民从距离几十公里的高山赶往法院旁听,因为这次开庭关系到云丰村乃至整个大岭地区每位村民的切身利益,因为《殡葬条例》并没有让忠县民政局采取野蛮方式强制挖尸火化并收取高额费用。

  由于该事件被不了了之。2010年春节前夕,中国反腐维权网站长再次发文呼吁忠县民政局付开华局长就该事件引咎辞职,随后引起网民热议,并有成都籍网友“从法制到法治”发文十问忠县民政局局长付开华。

  十问忠县民政局局长付开华具体为:1、忠县的殡葬火化区、土葬区划分法律依据是什么? 2、对于已土葬者,强行挖尸,所谓执法,请问挖尸的法律依据是什么?3、强制挖刘德义老人尸体的“执法人员”构成是否合法?4、强行挖尸后,如果逝者亲人没有与逝者遗体一起同往火葬场,忠县民政局把逝者遗体运到什么地方?5、逝者亲人不在场的情况下,火葬场单方面强行火化遗体,民政局长付开华怎样保证:事后逝者亲人领到的骨灰是逝者的骨灰?6、忠县火葬场是否私有化?若私有化,与民政局按多少分成?民政局长付开华个人得多少?7、在民政局长付开华任期内,忠县到底强行挖尸多少具?8、在民政局长付开华的任期内,请您公示强行挖尸时所得到的殉葬品清单?9、火葬场收费、镇政府收费的依据是什么?10、火化区内,有新增豪华土葬坟墓的原因是什么?

  笔者认为,“ 十问忠县民政局局长付开华”中的每一问都深深地刺痛了相关责任人和忠县领导的心窝,被问者以及忠县方面无言以答,也无法回答网友“从法制到法治”的提问!

  中国将逐步取消殡葬服务等基本费用

  忠县招商引资来的火葬场还能走多远?

  民政部将从今年起,免除基本丧葬费用政策向全国全面推广,向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这一举措受到了全国人民的热烈欢迎,这一惠及劳苦大众政策颁布的同时,也许有些人开始由高兴变为沮丧。笔者认为忠县的火葬场便是其中最沮丧的一个,因为忠县火葬场是招商引资项目。

  原来,忠县火葬场是2000年前后通过招商引资而来,招商引资火葬场后忠县辖下多数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山区均强制实施火葬。也就是从那时起强制挖尸之风便在忠县盛行。有网文介绍,因为未去火葬场火化,忠县范围内自2000年以来有上百具尸体被强制挖出然后运送到忠县火葬场进行火化(忠县民政局声称被强制起尸者违反了殡葬条例),而丧家必须缴纳高额费用才能领回逝者骨灰。

  道路崎岖、地处偏僻海拔1500米左右的黄金镇大岭地区云丰村自2004年起被强制执行火化规定(殡葬条例)。

  火葬场是招商引资来的,这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这烧死人尸体的事情也有人投资挣钱,从强制起尸(挖尸)事件我们联想到招商引资的火葬场,一切都是利益驱使! 中国反腐维权网特约评论员对此做出评论。

  “走在忠县境内的公路上,豪华坟墓、超大坟墓随处可见,忠县民政局本应遵守殡葬条例将这些坟墓一同治理,但忠县民政局却没有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相反却骑在那些没钱去火化的死者头上,这样的行径难以用语言形容”,互联网上忠县网民对此议论纷纷。

  也许,忠县民政局强制挖尸风波,可以随着民政部取消殡葬服务等基本费用而被人们遗忘,但野蛮强制挖尸注定成为忠县招商引资火葬场这棵歪脖子树上的一个苦果,品尝这苦果的既有忠县广大百姓也有忠县政府机关,因为没有忠县招商引资火葬场,就没有民政局的野蛮挖尸,没有忠县民政局的野蛮挖尸就没有“ 重庆市忠县民政局、黄金镇政府违法强制挖尸惹民怨”,该文对忠县的外在形象产生了巨大不良影响!

  最后笔者期望国家取消殡葬服务等基本费用的步伐来得更快些,别再让忠县民政局因为利益驱使而将野蛮强制挖尸进行到底,毕竟死者为大是我国历来已久的传统!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曾表示,在现代社会,保护一个死去的人,是在保护我们活着的人,保护我们的道德感情、伦理观念和公序良俗不受伤害,基于中国传统文化背景,损害尸体的行为破坏了人的尊严、伦理感情和人伦秩序,因此呼吁应用法律保护死去的人!(葛树春 伍爱国)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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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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