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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男子痛斥法院院长打人 省高院称查无实据

来源:大河网
2010年05月10日07:57
  记者尚杰

  本报平顶山讯 在5月4日省高院举行的“法院开放日”活动中,当事人翟留军跪倒痛诉曾遭基层法院院长殴打。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当场指示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核实,并承诺上网公布调查结果。昨日,记者在省高院网站上看到了此事的调查结果,调查结果称,“无法确定其头部伤口是如何形成的,不能认定是其(翟留军)所称系新华区法院院长李光等人殴打所致”。

  5月4日当天,在省高院内,31岁的翟留军冲到了参观团前面,突然跪倒在地,痛哭起来,让40余名参观团成员以及众多媒体记者感到意外。翟称,他曾是平煤集团的一名矿工。因为一个官司,他到平顶山新华区人民法院申诉,结果遭到了院长的殴打。“新华区法院院长李光掐我的脖子,副院长李俊生抓我的头发、打我耳光,执行局局长余红军打我耳光、从二楼追打到一楼,用脚踹我”。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来社会各界的关注。

  针对此事,省高院网站公布了由省纪委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和省高院监察室共同作出的通报,有2200多字,内容比较翔实。通报显示,5月4日中午调查组即冒雨赶往平顶山展开调查。截止到5月6日晚,调查组先后到平顶山市中院、新华区人民法院、新华区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平顶山巡视组、平顶山市公安局、平煤六矿、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等有关单位进行了调查,询问了各有关人员,三次与翟留军见面了解情况。

  通报中显示,就被打的时间,调查组在向翟留军询问过程中得到了3个答案,而对被打、看病等情况细节的描述,翟留军的每次回答均不一致,前后矛盾。调查组到平顶山市110指挥中心查询,没有见到翟留军在2009年10月到11月间有报警记录。从翟留军称被打的2009年10月(或11月)至今,翟留军除向平顶山市市委书记和省委政法委巡视组反映案件中,提到被打一事外,其余均未有遭殴打的反映。

  通报中提到,在对翟留军反映的其他当事人以及新华区人民法院的调查中了解到,在2009年10月和今年3月,翟留军在该院有两次短暂的大声喧哗,翟留军未在新华区人民法院有过激的言语和行为,新华区人民法院也未有人对翟留军有辱骂、殴打等行为。

  从昨日下午1时至记者发稿前,记者多次拨打翟留军的手机,均无人接听。记者电话联系上新华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光,李光称“确实没有打他,我想他(翟留军)这样做是为了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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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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