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祖传家产被堂兄一家隐匿,原民国教育总长傅增湘后人要求分割的巨额祖产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案件涉及上千块古玉及藏书等文物共计两万余件。
据悉,此案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析产纠纷”。
法庭上,法官带来的案卷资料有三大摞,每摞足有一尺来高。出现在法庭上的除了上诉人聘请的两名律师外,还有3位老人,他们分别是傅嵩年、傅钰年、和傅延年。
此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是该案是析产案还是继承案、1985年是否有协议分割过家产、该案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上诉方代理人称,傅增湘为大收藏家,收藏颇丰,当初发还财物中仅无编号的财物就有一万多件,而怎么可能只有50多件是祖产。傅熹年一方说其余的物品为他父亲傅忠谟的财物需要证据,而现在根本没有。
至于1985年的协议,上诉方代理人根本不知道有这个协议书,要求查清并分割祖父的遗产。
2005年傅钰年起诉之后,傅熹年还提出,傅钰年起诉分割的“文革”以前和“文革”期间的财产或捐赠或已经由国家收购,并且这部分诉讼请求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
由于涉及的证据较多,据说此案要审两天。
案件回放
傅增湘是我国历史上著名藏书家,清代翰林。曾任民国教育总长、故宫博物院图书馆馆长。该案原告是傅增湘三子傅定谟之女傅钰年,被告是其堂兄傅熹年等。
傅钰年起诉称,“文革”期间,傅家被抄家。之后,财产被清退,清单上退还的古玉就900余块。
2004年傅钰年发现,傅家家藏的玉被拍出。傅钰年等认为,伯父一房的子女隐瞒了包括大量古玉在内的巨额祖产,于是在2005年起诉,要求析产并分割祖产。一审判决认定50余件物品属于傅增湘遗产为其后人共有外,驳回了傅钰年要求分割900余块古玉等其他遗产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