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昨日晚上终于出现在媒体面前 |
已经患半身不遂一年多的赵振裳(左)每天出入都需要别人推着。 |
[河南版“佘祥林案”追踪报道]
赵作海昨晚回家 今天统一见记者
商丘市检察院曾多次退回此案 尸源无法确定就判案
晨报特派记者 李晓明河南商丘报道
昨日晚上8时许,在河南版“佘祥林案”当事人赵作海被无罪释放的第二天晚上,他终于回到妹妹的家中。不过因为旅途劳累,选择了早早休息,婉拒了诸多记者的采访。
此外,晨报记者经过多方努力,相继采访到商丘市当地公、检、法三方相关负责人,还原了当年侦办、起诉、审判赵作海案的全过程,以及错案“出笼”的相关内幕。相关负责人承认,对于这起典型错案的发生,“公检法三方都有责任,如果有一方能严格把关,就不会出现这起错案。 ”
赵作海昨晚8时许回家
昨日,记者再次前往赵作海姐姐家、妹妹家以及叔叔家守候寻找,希望能找到赵作海本人,让人失望的是,整个白天,赵作海仍未回到他的村子。
到了傍晚6时许,赵作海的叔叔给记者打来电话,称赵作海1个小时之后就要回来,各路记者再次赶赴赵作海的妹夫余方新家附近守候。
晚上8时许,赵作海在妹夫余方新的陪同下,终于回到了妹妹的家里。他剃着光头,穿着一件蓝白相间的T恤,表情看起来很憔悴。听闻赵作海回到家里,一些邻近的村民也赶到余方新家中,来瞧瞧他现在的模样。随后,赵作海吃起了晚饭,饭桌上摆着酒和花生米,辣椒。面对诸多记者的提问,他语调低缓,表示自己不愿意回答任何问题。后来记者依旧追问,赵作海也不禁提高了语调:“我很累了,不想说什么。”他说从狱里出来后,这两天一直没有怎么睡觉,非常累。
妹夫余方新则向记者介绍了赵作海出狱之后的行程。他说赵作海前天上午10点左右从监狱出来,洗了澡,换了衣服。下午2点左右,他说想妹妹了。赵的妹妹在山东临沂打工,余方新和赵作海晚上11点多坐车到了临沂。由于妹妹上夜班,他们昨天上午8点才见面。“两个人一见面就相互抱着哭了。”余方新还说,将在今天上午10点统一见记者。随后,表示时间很晚要休息了,请记者们从院子中出去,关上了大门。
[事件进展]
相关当事人将被追责
商丘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宋国强表示,目前商丘市公检法机关召开了联席会议,对这个案件查处进行了分工:人民法院成立了案件复查组,对这个案件进行重新复查;公安机关成立了案件继续侦查组,把无头尸DNA送到公安部进一步检验,查出这个案件真凶究竟是谁,给社会一个交代;检察机关成立了案件评查组,对相关失职、渎职、侵权的人员进行问责。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杨松挺则表示,当年负责的审判员叫魏新生,40多岁,现在也在刑一庭工作,是庭里的业务骨干。这件事情出来后,他的压力很大,也进行了反思。这两天他因为身体不好,没有上班。
商丘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启钟则表示,县公安局当时负责赵作海案件的相关领导目前仍在公安系统任职,当年的办案民警究竟去了哪里他不是很清楚。他证实,确实有民警和办案领导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但是究竟进展到那个部门,他说不太清楚。
警方已向赵作海道歉
昨日,赵启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警方已经就错案向赵作海进行道歉。
宋国强和杨松挺也反思了检方和法院在这起错案中的经验教训。赵启钟用了一句话进行了总结:“公检法三环节都有错误,任何一个环节把好关,都不会出现这样的错案。”
昨日,记者相继采访到商丘市公安、检察院、法院三方相关负责人,了解到当年赵作海案件的侦办、起诉、审判全过程,相关内幕也被披露出来。
[起诉内幕]从多次被退回到集体通过商丘市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
宋国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年办这起案子,因为证据不足,检方曾多次将案件发回公安重办,要求补充证据。
宋国强说,当年这个案件是一件杀人碎尸案,属于重大案件。1999年的9月28日,柘城县检察院将案件报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当时叫起诉处审查,审查后认为,这个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证据上存在重大缺陷,主要缺陷是无名男尸没有通过鉴定来确定他的真实身份。于是,检察院将案件退回柘城县公安重审,要求补充证据。
随后,柘城县公安局作了一些说明,写了一些东西,再次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二度将案件退回,原因还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此后,公安机关通过交涉第三次要求报送,检察院则要求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尸源问题,并表示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了,检察机关将不再受理此案。最后一次退卷是在1999年12月9日。
商丘市政法委认为可起诉
宋国强表示,案子被搁置一段时间后,到了2001年,全国进行大规模的刑事案件清理超期积压专项检查活动,公安机关又把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同年7月份,检察机关还曾召开过一个联席会议,对该案件进行研究,研究后认为该案的尸源问题没有确定,仍然不具备审查起诉的条件。
到了2002年8、9月份,公安机关将这个案件提交商丘市委政法委研究,通过商丘市委政法委组织了一个专题研究会。这个案件在这个会议上进行专题汇报,经过大家集体研究,认为这个案件具备了起诉的条件。检察机关才决定受理此案。
2002年的10月22日,商丘市检察院将案件起诉到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25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12月3日作出一审判决。
[证据内幕]证言为假 DNA鉴定迟迟未出8年后宣布证言为假
杨松挺首次披露了赵作海的认罪口供:赵作海交代,那天晚上他去本村一个和他有不正当关系妇女家中。2个小时以后,赵振裳出现了,拿刀砍了他,自己就逃走,赵振裳在后面追,自己夺过刀将赵振裳刺死,然后就回家了。回家之后妻子到另一间房休息,他又返回将赵振裳的尸体进行肢解,然后用家里的编织袋装好丢入井中。为了防止尸体漂浮起来,还向井里投了一个石滚。
公安机关还在赵作海家中搜出两把匕首,其中一把就被认定为凶器。另外,赵作海的妻子和儿子也指认包裹尸体的编织袋就是自己家的,上面还有两个孔,打的补丁是自己的针线活。
对于不见的残肢,赵作海一会说丢到河里,一会说丢进火坑焚烧,一直也没有找到,法院最后对此事实没有认定。通过这些证人的证言,法院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罪名成立。
昨日,商丘市检察院和法院相关负责人披露,相关证人的证言全部为虚假。
DNA鉴定一直无结论
宋国强还透露,在办案过程中,公安曾对无名尸体进行了DNA鉴定,但是由于条件所限,最后的鉴定结论是“一个没有结论的结论”。
据了解,当时公安曾将尸体的DNA送交公安部鉴定,由于赵振裳是孤家寡人,为了核实尸体是否就是赵振裳本人,还将赵母的坟墓挖开,取出下腿骨DNA进行比对,但是,由于一个检材没有出图谱,所以最终没法比对。
[审判内幕]
赵作海曾经翻供 自己撤回上诉审查时称被刑讯逼供
宋国强表示,在检察机关对此案进行审查时,赵作海曾推翻了自己在公安的全部供述,并称自己被打,受到刑讯逼供。“他说自己被打了很多次,具体多少次我也记不得了。”
杨松挺则证实,到了法院开庭时,赵作海在法庭上也当庭表示自己受到刑讯逼供。
不过,赵启钟表示,对于警方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目前正在调查之中,他并不知情。
无罪辩护失败曾表示上诉
杨松挺告诉记者,当时赵作海有辩护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不过并没有被法院采信。
杨松挺表示,一审宣判后,给赵作海送达判决书的时候,他表示要上诉,后来又撤回上诉。因为他最终撤回了上诉,整个案件按照没有上诉的案件来对待,而是按死缓复核程序来审理的。
案件存疑从轻判死缓
杨松挺还透露,当时这个案子由于存在疑点,就是无头尸体的尸源没有真正弄清,所以最后在量刑时也有所考虑,留有一定余地,判了死缓。
杨松挺表示,对于杀人碎尸这类恶性案件,一般应该判死刑立即执行。但是当时合议庭合议后认为,这起案件尚存疑点,本着“疑罪从轻”的原则,并没有判决死刑,而是判了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