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那些奢华事
对于各地贫困县大兴土木的奢华成因,用“拍脑袋”决策来看待已不能解释明白。“奢华”决策背后,需穿越层层审批“防火墙”,而操作中GDP政绩标准、政府征地、预算外土地出让金游离、官员腐败等现象“家常”交错,让事实愈发雾里看花。
其实,回到政府动机及决策程序层面上看,地方政府有责,然非其一家之责
编者按
一个年财政收入只有3000万元的国家级贫困县,竟酝酿举债60亿元来建造新城,经过十年努力,终究成为南柯一梦。
事实上,贫困县诸如兴建豪华办公楼、豪华别墅等奢华行为早就进入公众视野,而本次被曝光的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县60亿元造新城事件,则再一次引起社会关注。
在中央严令禁止建造豪华楼堂馆所和形象工程的情况下,缘何还有这么多的贫困县上演了一出又一出“贫困县奢华”事事件?
案拍奇惊
新城变鸟巢 贫困县陨落的60亿元造城梦
法治周末记者 李亮 发自清水河
政府花3亿元给鸟盖片楼———这种说法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曾被传于街头巷尾,随着最近诸多造访者慕名寻找“烂尾城”,群众戏谑之言尤胜以往。
这些被称为当地“鸟巢”的建筑群,原本是清水河县诸多行政机关的新家,坐落于距老县城26公里外的山坡上。10年前,清水河县政府意欲在此投资61亿元,兴建新区,迁址县城。
颇具意味的是,清水河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当时的财力年仅3000万元。
正是在相差如此悬殊的财力主导下,新城兴建6年后集体烂尾,各种成型、半成型的建筑荒芜在原地,成了名副其实的鸟巢。
新城变鸟巢
鸟粪满地 人迹罕至
在清水河县宏河镇所在地西北方的山坡上,一片高矮不一的大楼被闲置在此。
5月7日,《法治周末》记者在现场看到,散落在宽阔的道路两旁的大楼中,有9座已成型,还有8座未建成,呈“裸露”状态。远远看去,占地6000多平方米、已竣工的清水河县新党政办公楼在楼群中显得格外醒目。
但到了跟前,记者发现,该办公楼大门紧闭,门上的一把铁锁已经锈迹斑斑。
沿着台阶来到办公楼的前厅,透过紧闭的玻璃门,可以清楚地看到大厅内依然挂着的一条横幅,写着“祝贺清水河县党政办公大楼竣工验收”,一个硕大的国徽靠在厅内墙边,满是灰尘。
在该办公楼的东面矗立着一个只有框架的楼房,施工用的绿色防护网还条条缕缕地搭在楼周围。由于四面透风,楼内住满了鸟类,一层的开放室内还堆放着施工单位的外加剂,这曾一度被媒体误读为“农民的饲料”。
大半天的时间里,新城中间的大路上鲜有路人经过。除了几位看守楼房的老人外,整个新城几乎见不到其他人。
这就是清水河自2002年开始实际运作新城区项目。据项目知情人士提供的项目投资估算表显示,新区整体建设工程计划总投入约为61亿元。
清水河县王桂窑乡西圐圙兔的郝姓老人,受施工单位委托,已在新县党政办公楼看守了两年半,而柴姓老人则在斜对面的新县教育局办公楼已看守了7年,两位老人月薪600元左右,职责是看护大楼内的物品。据他们回忆,大楼陆续在2002年开工建设,2005年左右突然停工,“原因可能是政府没钱了”。
就在老人们记忆中停工的2005年7月,内蒙古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十二项目部承接了清水河县新城“清水河县宾馆和部分政府大楼”的施工项目,其负责人周江林回忆,两个项目的工程预算为5000多万元,干到2006年,“由于政府不能按合同约定给付阶段工程款,也没人催我们干,考虑到再干下去,我们垫付的资金就会越多,于是就停了”。
此时,县宾馆的主体已经完工,尚缺装修,而另一座政府办公楼则刚刚起了基础。
其他办公大楼的施工同样受此影响,各施工单位也都陆陆续续停工,至此,酝酿多年的新城变成了“烂尾城”。
据清水河县政府办王换成主任说,县政府共为此投资了1亿多元。
旧城依旧旧
政府账上也就3000万余元
清水河县是典型的老少边穷的国家级贫困县,其依山而建的旧城区面积仅为3.4平方公里,一条主干道自西向东、自下而上贯穿全城。当地的出租车司机往往只问乘客:“到山上还是山下?”
但这条惟一的主干道却非常狭窄,一些地段仅能容两辆汽车并排经过。约8公里长的主街道也不甚平整,有1/4仍是土路,当地居民说,一到雨雪天气,道路就泥泞不堪,而这种状况十多年来从来没有改善过。
家乡变化始终是离乡之人最为关心的事情,一位刚调到清水河县委工作的年轻人说:“我离家13年,回来之后没感觉到任何变化。”
据清水河县政府的财政收入报告显示,2009年度该县全县地方财政收入约为1.8亿多元。从报告来看,清水河县的经济比起之前确有了长足的进步。
但当地居民依然怨声载道,一位出租车司机对记者说:“仅有的钱全都用到了新区建设上,不但建成了‘烂尾城’,还欠了许多外债,旧城区的建设则几乎止步不前。”
一句谐语在当地县城中流传甚广———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近乎10年来,除看到县城26公里外多了一座“鸟巢”外,当地居民并未感受到家乡的多少变化。
除去道路修缮、环境卫生、市政建设等显而易见的变化难寻踪迹外,居民的不满还集中于各种社会福利的“不到”、“迟到”、“少到”之中。
2009年12月9日,清水河县190名60周岁以上的离退休老年人曾给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写信,反映清水河县政府一直未兑现退休和在职人员2001年至2004年的医药费、8年多的边、副补以及4年的取暖费。
而新城烂尾带来的不良影响也正在慢慢显现,有知情人士透露,不少单位都为此背上了外债。
周江林称,项目停工后至今,内蒙古三建尚被拖欠工程款2200多万元(连本带息)。周江林每年都会到清水河县政府要工程款,但政府“从来没给过”。开始时政府找周商量把其施工的大楼给他,但周江林不同意,“我们只是干工程的,要那楼没用”。
由于多次索要未果,周江林咨询过律师,曾考虑过诉讼,但有朋友劝他不要起诉,因为不但要承受漫长的司法诉讼程序,还可能把双方关系搞僵,反倒不利于事情的处理。
与此相佐证的是,一家施工单位因清水河县政府拖欠工程款而将后者诉至法院,终审胜诉后,却迟迟难以执行400万元的案款。
2008年8月,呼和浩特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查封了清水河县政府的400万元存款,而后考虑到清水河县的实际困难,加上县政府为此作出了还款计划的书面承诺,法院便又进行了解封。
当时同去查封的知情人透露说,政府的该账户上也就只有3000万余元。
钱没了楼停了
官员对开发原因讳莫如深
清水河县当年开发建设新城的原因,在当地政府的各级官员口中讳莫如深,无人愿提。
2010年5月10日,《法治周末》记者电话联系清水河县委书记李宏,其手机一直关机;而县长李理则在电话中称“暂且有事,一会儿回复”后便无下文。清水河县主管开发区建设的副县长韩宇则说,“这个问题由县委宣传部统一答复”。
但清水河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边俊杰给记者的答复则是:“县领导都去市里面开会,宣传部并不清楚情况。”
2008年,清水河县工业园区和新城合并由清水河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管理,但该管委会主任王雄对《法治周末》记者说,他并不清楚2008年之前新城的事情,而新城的相关材料都已经转至县委宣传部。
数家媒体记者在清水河县的这些部门间转悠,得不到任何答复。
而据呼和浩特市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锦国介绍说,在清水河县“烂尾城”被曝光之后,呼和浩特市市委市政府很快组织了会议,清水河新区开发建设相关的县级领导参会汇报情况。
如今“关于新城的相关文件已经汇集成册,只有5份,其中两份已报给了自治区领导参阅”。但由于呼和浩特市市委书记出国未归,针对新闻媒体的情况说明材料还需继续等待。
尽管得不到官方的正面回应,但从该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高万华提供的一份“关于清水河县新区建设用地情况说明”中,还是可以看出些端倪。
“情况说明”中指出,由于城市建设滞后,县城基础设施很差,街道狭窄,街道排洪排污能力很差,每遇降雨,洪水顺山而下,街道就变成了排洪渠,时常危及临街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人居环境很差,同时也影响了呼和浩特市首府地位的形象。
在这种背景下,2001年前,呼和浩特市市委曾建议清水河县新城迁址于喇嘛湾镇,并占用邻县托县一部分土地。但遭到托县的反对,虽经呼和浩特市市委反复协调,建设用地还是难以落实,计划落空。
2002年,清水河县政府又选址于宏河镇境内,此地的优势在于紧邻109、209国道,以及大准铁路线,缩短了与首府呼和浩特市的距离。为此,清水河县政府成立了新区建设的专门机构,开始了新区建设的实际运作。
“情况说明”中也承认,由于县财政收入较低等原因,新区建设建建停停,步伐缓慢。
按照“情况说明”,导致项目流产的几个重要原因是“手续未办理”、“土地未报批”、“无大的招商项目做支撑”、“财力又吃紧”以及“搬迁条件不成熟”。
由此可见,财政的匮乏并非新城停建的惟一原因。
当时,新城镇规划的总面积为5平方公里,超过了现有旧城镇的面积,但此范围并不符合1997年清水河县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
于是,从2003年新城动工建设开始,建设用地就无法履行报批手续。
按规定,新县城迁址项目必须由国家民政部审批,要件之一是必须符合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合乎规划就要进行修改,修改则需自治区政府审批。
2006年10月18日,内蒙古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批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根据此文件,清水河县政府在2007年7月23日向呼和浩特市市政府提出修改请示,直到2008年2月13日,自治区政府才同意实施修改后的《清水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但在2006年之前,上述系列行政审批程序尚未进行时,清水河县的新城区建设就已经开展得如火如荼。而行政程序刚刚走完,新区建设却由于没钱早早停止了。
据清水河县国土局统计,2007年以前,新城区建设形成了违法用地17宗,占地面积131亩,全部为林草地,没有占用耕地。
在修改规划后,相关单位本应该进行补办报批手续,但报批手续需大量资金,用地单位又全部为被动建设,所以补办手续基本无人负责。
该县国土资源局坦诚:“自开工建设以来,这一县城迁址项目必然会形成许多违法用地行为,由于政府所为,客观又不具备报批条件,但在众多压力下,还是先后对11家违法用地单位作出了停工和行政处罚的决定。”
造城运动
多以失败告终
梳理清水河县新城区开发建设的脉络可以发现,政府边建设边报批,由于没钱导致停工,问题暴露后,政府又开始为之前的“违法占地”埋单。
“这说明政府融资不力以及开发建设中缺少必要的法定程序,有时候决策者‘拍脑门’作出的决定不一定符合当地的发展情况,造成有限的钱被浪费,该当解决的民生问题却被搁置。”内蒙古律师张献华说。
在2002年清水河县新城区项目开始时,我国城乡规划法还未颁布实施,依据1990年实施的城市规划法,在向上级政府报请审批城市总体规划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清水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耀对《法治周末》记者说,该县的新城区规划经过了县人大常委会的同意。
按规定,城市规划还需报请到上级主管规划的部门备案。记者到呼和浩特市城建局档案馆查阅相关备案资料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之前的资料都未有备案。
城市规划法中还规定,城市规划经批准后,政府应当公布。
但在接受记者采访的众多市民中,均称当时并未发现政府有公布。县商务局退休老干部郝姓老人说,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件事情。一位侯姓出租车司机甚至到2006年看到《农民日报》的报道后才得知。
但一些消息灵通人士却在当时早已经准备卖掉旧城房子,到新城区置业。据省内一家媒体记者透露,2003年时,清水河县县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提前得知消息后,将自己十几万元的房子以3万元卖掉,后突然得知新区停建,又从隔壁家以十几万元把房子买了回来,前后亏掉十多万元。
在当时,“迁址”消息不胫而走,清水河县房价直线下跌,许多人贱价卖房,走了上述卖房者的冤路。
但其实,许多清水河县城关镇的原住民并非愿意迁往新区,土质和距离是最主要的两个原因。新区的土质很疏松,在新区县财政局的门前,地上的土几乎都是沙土,脚踩下去会印出一个四五公分的脚印。后因未建完全的烂尾楼也破坏了原来仅有的植被,土质沙发更为严重。
显然,新区规划的环节中缺少了颇为重要的公众参与一环。
在张献华律师看来,忽略民意的城市规划是政绩工程,不是民生工程。
若将清水河新区事件放在2002年的大背景下,或许还会发现更为内在的缘由。张献华介绍说,当时全国各地都有建设新区的想法和行动,全国上下“搬城成风”。
仅在内蒙古自治区,2002年,呼和浩特市市委市政府从人多拥挤的老城区迁址如意开发区,有市领导号召“把城市空间留给老百姓”,将行政区搬离生活区。上行下效,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等地区以及下面的旗县便开始了“造城运动”。
但这些“造城运动”大多以失败告终。继呼伦贝尔的“空城”、鄂尔多斯的“鬼城”相继被媒体报道后,如今又出现了清水河的“烂尾城”。
“有可能政府决策部门的初衷是好的,但若不自量力,不考虑自身的情况,就容易变成泡沫。”张献华说,以清水河为例,即便新区建设成功,政府必然长期举债,以政府的财力可能要还30到50年。
据悉,现清水河县政府已经调整思路,把重点全部放到了旧城改造上。而对于“烂尾”的新区,将逐步规划为一个招商引资的平台。王换成介绍说,目前已引进两个企业,用地手续都已批准,现在还在谈几个风力发电的项目。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