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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中院推行庭审式公开摇号拍卖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20日14:39
  中新网扬州5月20日电 (记者 崔佳明)5月20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申请拍卖案件参照庭审模式举行摇号。这是扬州首次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以庭审的形式摇号选择拍卖机构。

  当日上午9时30分许,扬州市五家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拍卖公司被分别编号。并由当事双方商议决定摇号人。在“阳光操作”下通过庭审摇号,其中的一家拍卖机构被选定接受此案的拍卖委托。

  据悉,按照江苏省高级法院规定,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全市法院建立规范的庭审式“摇号工作室”,统一摇号选择程序,将委托鉴定拍卖的制度、工作流程、机构选择的方法、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风险责任等公布上墙。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摇号工作室负责人李明铭现场向记者介绍说,此前案件执行的拍卖机构都由法院指定,后改为在法院办公区摇号指定。但由于拍卖机构会收取一定佣金,给一些腐败行为留下空间。

  李明铭表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摇号拍卖工作引入庭审,并对摇号过程进行全程监控,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法院办案时的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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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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