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情感纠纷动刀
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审
本报讯(记者 刘丰)因情感纠纷动刀,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恶果。昨日,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审,公诉人建议判其死刑。
据指控,2009年12月20日晚8时许,汉阳大道一公汽车站旁,江汉区一家餐厅的厨师李某和在武汉打工的刘某,因某高校女大学生胡某产生纠纷。李某与刘某以及刘的朋友何某发生争吵,继而打斗。扭打中,李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向二人的胸部猛刺后,逃离现场。何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刘某也被刺成重伤。次日上午,李某被警方抓获。
庭审中,李某强调自己不是有意的。其辩护人称被害人有一定过错;李某主观恶性不大,且平时表现良好,汶川地震时还主动赴灾区做过义工,建议法庭从轻量刑。
公诉人通过举证认为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且认罪态度不好,驳回了辩护人从轻量刑的意见。建议判处李某死刑。
本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