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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强奸询问笔录外流是多重羞辱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05月22日02:12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08年3月,张丽平被曲周县河南疃镇原党委书记石建设(化名)强奸,报案后办案民警做了详细描述被强奸过程的询问笔录。但没过多久,这份询问笔录竟然被张贴在了县城的大街小巷,甚至被人发到了互联网上。事发后,张丽平曾一度精神失控,几次自杀。

  事情虽然恶劣至此,但案情本身却并不复杂。如专家指出,“司法机关的询问笔录应属秘密,如笔录是从办案机关流出的话,办案机关是要承担责任的”。强奸案属于公诉案件,首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转入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本案在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前,询问笔录就已流出,应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外泄。然而,尽管推论已如此清晰,但在谁泄露了询问笔录以及是谁将其四处张贴的问题上,张丽平奔走了将近两年之后,仍没有一个答案,也没有任何人对此负责。

  真相难觅背后分明有着权力的影影绰绰。若说石建设的暴行生动地印证了那句“权力是最好的春药”,那么当石建设拿出一份材料,对作为受害人的张丽平说道“你报案时的询问笔录我都拿到了,你还告什么”之时,一种权力的嚣张已不言而喻。张丽平多次往返投告于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纪检部门,却一直没有结果,则又显示出权力者之间的官官相护。

  每一张“外流”的询问笔录,都是一种个人隐私纤毫毕现于人前的不安,一种遮羞布被粗暴剥除的恐怖,构成了对公民隐私权的野蛮伤害,成为公权对公民人格尊严的出卖。当公权力失去了基本的操守与正义,那么它对于公民权利的羞辱与侵害必定无以复加。

  对张丽平来说,被强奸已是一种难以启齿的身心侵害,当她为了讨要一个公道向警方报案,却没料到询问笔录外流并恶意公开,则无疑已是另一重难以承受的凌辱。至于她四处申告无门,维权无望,则表明一种羞辱与伤害的难以更改。它让我们看到,人一旦处于被权力凌辱的处境,其呈现出的常常是多重的羞辱。

  或许对于那些将笔录提供给犯罪嫌疑人的权力者而言,“外流”仅仅是一次不以为然或不经意。如此,我们只想提醒一些手握公权力的人,能有一些起码的职业操守,也包括及时纠错与承担责任的能力与机制。

  摘编自《新闻晨报》5月21日文/杨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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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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