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国资委公职人员守则
来源:
法制日报
2010年05月24日07:48
法制日报合肥5月23日电 记者李光明 国资委机关工作人员不准买卖市属上市公司股票。这是安徽省《合肥市国资委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九条守则》的规定。
上述守则还明确,该市国资委机关工作人员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违规在经济实体兼职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准利用监管企业资源为亲友经商提供便利;不准泄漏市属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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