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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配租不排斥“有车族”

来源:北京商报
2010年05月25日02:35

  商报讯(记者 齐琳)公租房小区机动车位参照经济适用房“十户两车位”标准设置,公租房配租不排斥达到中等收入的有车家庭。市住建委昨日发布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公租房户型分四类:30平方米左右的厅室合一单居、40平方米左右的小套型、50平方米左右的中套型以及60平方米以下的大套型。

  今年北京计划建设公租房1万套、约50万平方米。《征求意见稿》明确,公租房规划应采取“大分散、小集中”方式,选址宜在地质条件安全可靠、交通便利、市政配套齐全或产业功能聚集区域。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兼顾规模和经济效益,公租房可适当提高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其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按照相关规定,适当提高托幼、小学、社区医疗卫生等配套标准。

  由于未来入住居民基本是就近入住的正在轮候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和产业园区职工,公租房小区内的规划也充分考虑了居民出行需求:如配建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及自行车停车位,公租房机动车位参照经济适用房“十户两车位”标准设置,每户自行车位不少于两个,宜利用地下空间集中设置停车库。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公租房应实现产业化生产——采用工厂生产的标准规格的预制成品或配件,减少现场加工材料所造成的浪费和污染。

  由于政策房中的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由开发商进行建设,而公共租赁房的开发主体是政府或使用单位,因此北京的产业化住宅将首先在公共租赁房中推广。

  而为了让租户可以“拎包入住”,公租房厨卫内的配套设施在竣工时可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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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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