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标准尚未出台
本报讯 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市公共租赁房申请标准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460元,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0平方米”。
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对此作出澄清,表示该说法有误,公租房申请具体标准目前尚未正式出台。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孙力表示,此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有关报告,明确申请公租房的主要对象为:
年满18周岁,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新就业大中专及职校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区县以上政府引进的专业人才、外地来渝工作人员(含外籍人士);
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对象不受户籍限制,公租房租金约为市场租金的六成。
据记者了解,公租房管理办法草案已经提交市法制办进行审定,预计人均收入的门槛将大于460元。孙力特别提醒市民,不要将公租房申请标准与廉租房混淆。现在我市廉租房申请标准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45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3平方米。
市民如对公租房相关事宜有疑问,可致电市公租房办公室63651390进行咨询。
记者 陈富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