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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所副所长违规办5千余资格证收费84万

来源:检察日报
2010年05月25日01:58
  重庆市奉节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原副所长王红鹰,在重庆市三合监狱服刑至今已有一个月了。他因为伙同4名下属违规办理5300多个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收钱84万余元,共同贪污公款32.4万元,最近被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办证人一句话点醒邹科长

  2007年7月的一天,外地人吴林(化名)到奉节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以下简称运管所)培训科办公室找到该科科长邹某,要求尽快办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以下简称从业资格证)。邹某明白,按照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文件规定,从业人员要通过新增从业资格考试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且必须取得旅客运输或货物运输从业资格两年以上,才具备条件办理从业资格证。这样的证件不经过培训和考试,是绝对不能办理的。想到此,邹某拒绝了对方的要求。

  然而,经过三磨两缠后,善于察言观色的吴林看到邹某的脸色有了转机,马上表示“要是能办成,多给点钱也无所谓”。

  邹某见有利可图,但自己又不敢做主,当天就把这件事向副所长王红鹰作了汇报,并再三强调“来人愿意出钱”。王红鹰一听,觉得这事可行,在没有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的情况下,决定不通过培训和考试直接收钱办证。

  邹某在王红鹰的指使下,找到本科室负责具体办证的工作人员孙某、李某说:“只要你们加入,除在收取的每一个证件费用中提取10元作为工本费和科室经费外,其余的我们4个人平分。”孙某、李某听后立即表示同意。

  不久,当吴林再次来到邹某办公室时,二人便以办理一个证件收取100元的费用达成协议。随即,吴林掏出准备好的100多个驾驶员的资料与所办证件的全部费用,一并交给了邹某。原来,吴林听说奉节县可以不考试就能为异地人员办理从业资格证,于是以收取中介费为名,帮非奉节县的驾驶员代办从业资格证。

  王红鹰等人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从业资格证是违法的,但这些证件有没有效用呢?据有关人员称,虽然证件办理过程是违法的,但证件在使用中还是有效的。

  为此,运管所培训科办公室门庭若市,越来越多的驾驶员为了不考试就获得从业资格证,纷纷将参加考试的等额费用作为办证费交给王红鹰等人。

  分钱时“领导和职工要有区别”

  “奉节能买到正规从业资格证”的消息不胫而走,外地人到奉节办证的越来越多,王红鹰等4人每次分的钱也越来越多。

  邹某认为这是条不错的生财之道,想乘机从中多捞些,就在一次闲谈时向王红鹰提议:“我们是领导,不应该和手下分一样多的钱,领导和职工要有区别。”王红鹰采纳了邹某的意见。随后,每次分钱时,王红鹰和邹某都要比其他两人分的钱多一些。

  具体办理证件的李某、孙某二人在得知这一新的分配方式后,心里不是滋味。“凭什么干事的还分得少?”于是,两人在日后的工作中明显懒散了许多。

  虽然两人不是很积极,但收钱就办证的事情一直都进行得很顺利,以至于孙某拿到钱后高兴过头,无意间向外透露了这个秘密。王红鹰知道后,担心事情败露,决定不再让孙某参与。见李某日渐懒散的工作态度影响了办证进度,王红鹰就将其中的一部分业务交给了另一个工作人员张某。

  办证数量为何相差5000多个

  2008年12月,奉节县运管所职工在年终清理数据时发现,自2007年以来,培训科在重庆市运管局办理的从业资格证,与通过本县“驾培中心”培训后办出的从业资格证在数量上相差甚远。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工作人员及时将这一情况向运管所主要领导作了汇报。

  为查清事情缘由,该所所长程宇前往重庆市运管局核对办理的从业资格证数量。经过仔细核对,发现两者数量相差5000多个。看到这样的结果,程宇顿时蒙了。他立即赶回奉节,迅速成立调查组,并责成邹某对办理的从业资格证进行清理。王红鹰看到事情已经败露,遂向单位坦白了自己伙同下属违规办证私分收费的事实。

  “手续费”从100元涨到200元

  据奉节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他们侦查发现,2008年6月以前,办一个从业资格证,对方需要给王红鹰等人100元的手续费。之后,王红鹰等人将手续费上涨到200元。

  检察官经侦查查明,从2007年10月到2008年10月,王红鹰等人违规办理外地从业资格证3608个,本地从业资格证1761个,共收取办证费84万余元。王红鹰等人共同将其中的32.4万余元贪污。其中,王红鹰分得8.6万元,邹某分得8.05万元,张某分得7万元,李某分得5万元,孙某分得2万元。

  该案经奉节县检察院起诉后,奉节县法院于2009年11月12日作出一审宣判。王红鹰等人不服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经审理,于最近作出终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王红鹰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以贪污罪分别判处邹某有期徒刑三年,张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孙某免予刑事处罚。

  一笔笔小钱积累成“大贪”

  办案检察官说,王红鹰从一个普通职工成长为单位的领导,其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是不言而喻的,但这一切都因他的贪欲而付诸东流。王红鹰贪污8.6万元是从100元、200元这么一次一次地积累起来的。也正是这一次又一次的诱惑,让王红鹰的人生观、权力观随之发生了严重扭曲,逐渐迷失方向而走上了歧途。

  法庭审理那天,站在被告人席上的王红鹰始终低垂着头。他深知是不断膨胀的贪欲让他失去了自由,改变了原本美好的生活轨迹。他所要面对的不仅是法庭庄严的宣判,还有那高墙下的牢狱生活。

  办案检察官认为,爱财本无可厚非,但要取之有道。如果面对不义之财而动了歪脑筋,便是贪。如何保持一颗平常心,遏制心中的贪欲,是每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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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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