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银行收零钱清点费并非市场逻辑
来源:
新京报
2010年05月25日02:29
《人民银行法》规定“任何人不得拒收人民银行发行的货币”,可如今银行却又要向储户收费,储户要是拒收硬币就违背了法律。这看来看去都像是“第二十二条军规”。
据报道,农业银行对储户存硬币开收手续费,调查显示工商银行、北京银行等也都有类似收费。发改委的解释是:零钞清点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各商业银行自定。
市场是天生的平等派,买卖双方应秉承自愿交易原则,这大概是发改委的立场和农业银行收费的“法理基础”。这个理表面上看起来真没什么问题,问题在于,何谓“自愿”,得说道说道。
先举个例子:有劫匪绑架了人质,对人质说,“要钱还是要命,你自己选择”,人质说,“要命”,劫匪于是说,“那这是你自愿选择的掏钱”。各位,劫匪说的真没错,人质还真是在“要钱”还是“要命”之间进行了“自愿”选择。类似的例子其实很多,诸如电力公司涨电费、自来水公司涨水费、中石油中石化涨油价,这些“巨头”们就会这样辩解:用户完全是可以拒绝的,无非就是不用电不用水改用蜡烛罢了。
如今的垄断部门,娴熟地在打两张牌,一张曰“国计民生”,一张曰“市场机制”。要维持垄断,于是说是为了维护“国计民生”;要高额收费了,于是说是“市场机制”。背后的逻辑是,先论证垄断的合理性,再用市场原则论证高收费的合理性。
银行的存硬币收费讲的就是这个逻辑。但或有论者会指出:储户大可用脚投票去别家银行存钱。可是,别家银行不也是国家开的吗?在我看来,银行收费的逻辑要成立,必须以金融行业放开管制为前提,如果人人可以办银行,就像有清一代,人人都可以自由办票号的话,收费就无可指责了。
垄断了市场准入,然后收取高额费用,这肯定不是市场的逻辑。因为真正的市场经济,应该是法治经济,市场规则应该是透明的,能给人以稳定的预期。比如,人们愿意努力工作挣钱,是以自己挣的钱不会被征收这一稳定预期为前提的,否则,人人就皆会选择打家劫舍。
人民银行发行了各种货币,《人民银行法》规定“任何人不得拒收人民银行发行的货币”,可如今人民银行核准开办的银行却又要向储户收费,但储户要是拒收硬币却又违背了《人民银行法》。这看来看去都像是“第二十二条军规”。
苏振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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