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福建物价局给景区所有商品标价 让游客明白消费

来源:东南新闻网
2010年05月25日08:00

  福建物价局新推出11项政策 力促进省旅游业发展

  东南网5月24日讯(本网记者 王霜娥 通讯员 张增田)日前,在厦门各旅游景区,游客可发现每件商品都贴着商品标价签,并统一标注“价格举报电话12358”。在餐饮店,即使海鲜也明码标注着最近的价格并附上投诉电话,让顾客能明明白白消费。自5月1日起,厦门在全国率先实现价格举报电话“12358” ,全年无休,确保第一时间处理群众举报的价格纠纷问题,让游客愉快出行、放心消费。

  这是福建省加强做好景区价格服务工作、提升旅游业健康发展的一个缩影。

  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打造好海峡旅游品牌,日前,福建省物价局在开展旅游市场价格专项整治的同时,研究推出了11项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价费政策措施——

  实行区域联票价格。跨设区市之间条件成熟的景区,经省级价格部门批准可实行景区门票大联票和散票相结合的做法;设区市内跨市县的景区,条件成熟的,也可实行景区门票大联票和散票相结合的做法。通过景区门票的联票,将知名度高、规模较大的景区与知名度低、规模较小的景区串连起来,以精品景区、知名景区带动新景区和小景区,做大做强福建省旅游业。

  实行淡、旺季门票价格。对受季节性影响较大的游览参观点,其门票可实行淡、旺季价格,通过价格杠杆调节游客量。

  贯彻优质优价政策。对知名度高、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服务质量好的游览参观点可根据按质论价的原则,按管理权限审批,实行优质优价。

  鼓励开展个性化服务。对提供高档、舒适、个性化、全方位特殊服务的,按价格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可在现行门票、交通运输价格基础上适当加价。

  提升平潭价格部门管理权限。赋予平潭综合实验区价格部门行使设区市价格部门的管理权限。努力打造“海峡旅游”品牌,建设国际知名的海岛旅游目的地。 对部分价格明显偏低的景区,且多年门票价格没有调整的,可根据景区实际情况,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根据景区建设、服务等情况,突破现行调价比例规定,适当提高这些景区的门票价格,促进旅游景区健康发展。

  对部分景区实施价格倾斜政策。对革命老区、苏区和贫困山区的游览参观点,凡符合条件的,可在价格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鼓励这些地区通过发展旅游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在大景区推广一、二、三日游门票制,即在制定一日门票价格的基础上,二日、三日的门票按递减原则,在一日门票基础上适当加价,以吸引和留住游客,增加景区属地的吃住行等消费,促进旅游业发展。

  经景区所在地政府同意,可从制定或调整景区门票价格的收入中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以增强地方政府调控景区市场的能力。

  加强做好景区价格服务工作。以“价格服务进景区”为平台,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要通过帮助景区建立健全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等制度,帮助指导景区加强各项制度建设,规范景区门票、餐饮、住宿、停车场等价格行为;积极协调处理景区亟待需要解决的价格问题,帮助景区排忧解难。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进景区网络平台,及时更新信息,宣传景区,更好的为景区服务。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监管,努力打造良好的旅游价格环境和旅游市场秩序。通过帮助景区规范价格行为,进一步提高景区服务质量,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通过加强游览参观点所在地的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管理,安排人员值班,对消费者(游客)举报的景区违价行为要及时查处。  

转发至:搜狐微博 白社会
责任编辑:new2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