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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内部规定”难为老太太 存折8年取不出钱

来源:东方今报
2010年05月25日11:26

  老伴去世前口头留下银行存折密码,老太太伤心之下将密码遗忘,不料却因这笔存款陷入漫长的取款历程,历时8年仍未果。

  ●六旬老太:老伴去世,钱取不出来

  “老伴去世了,留给我一个存折,上面有将近7000块钱,我取了8年都没取出来。”5月22日,家住淮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附近的王老太太来到今报求助。

  王老太太说,8年前她老伴去世前,曾给了她一个内有将近7000元的存折,并告诉了她密码。然而,王老太太竟将密码忘记了。让她没想到的是,因为忘记密码,8年来她多次到银行取款,屡屡被工作人员拒绝。

  王老太太递给记者一张存折看,上面显示户主“乔金锁”,开户时间“1997年3月20日”,余额“6692·21元”。王老太太说,乔金锁正是她已经过世的丈夫。

  除了存折,记者在王老太太的塑料袋里还看到了其老伴的死亡、火化证明,以及所在办事处开具的证明。王老太太拿着众多证据向记者诉苦:“这么多证据还不能证明是我的钱吗?”“银行的人说,存折户主去世,就牵扯到遗产问题,按照规定,需要到公证处去公证。”王老太太说,公证需要有继承权的几个人,也就是她和她的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共同去办理,可是她的小儿子在深圳打工,女儿远嫁洛阳,只有二儿子一个人在身边。最麻烦的是,大儿子多年前因为家庭矛盾,和家里断绝了关系,为了取款的事情,她多次给大儿子打电话,但每次电话都被挂断。

  ●银行职员:制度制约,我们想帮帮不了

  22日下午,记者随同王老太太来到淮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东北角的某银行郑州电业支行,银行大堂经理张宏延看了存折后,告诉王老太太,正常情况下,存折挂失可由他人持当事人身份证代理,但密码解挂必须是本人亲自到银行办理。像王老太太的情况,牵扯到遗产继承问题,按照银行的规定,必须出具公证书或者法院关于遗产的裁决书。另外,该存折的开户行是该行平顶山舞钢市支行三街坊储蓄所,即使她拿到公证书或者法院裁决书,也应该到存折的开户行办理相关手续。

  张宏延说,她对王老太太的心情非常理解,也非常同情,但制度毕竟是制度,作为工作人员,她和同事们必须认真执行。

  该银行副行长李希春证实了张宏延的说法,他还建议老太太直接向该行河南省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看看能否特事特办。

  记者随后和王老太太来到位于花园路与纬三路交叉口西侧的该行河南省银行营业部,该行营业部主管牛琳向管理部门反映了王老太太的情况,但得到的答复仍然是需要拿到公证书或者法院裁决书,才能办理相关挂失取款手续。

  ●律师说法:

  银行“内部规定”应有特例,若能证明身份即可取钱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分析认为,近年来这类纠纷很多,也有很多人因此将银行告上法庭。

  不管是进行公证,还是全部子女签字,这仅仅只是该银行的一个“内部规定”,它不是法律法规,其效力非常低,只对银行内部有效(除非给客户办理存款时告知并有客户签字同意)。

  张少春律师说,对于这类事件,银行方面应当特事特办。只要持卡人能充分证明自己的身份,也能证明自己和储户的亲属关系,银行就应当将存款交付。其他子女如有异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和当事银行无关。

    今报记者 周晓波 实习生 杨利/文 首席记者 张晓冬 实习生 司新利/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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