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由市总工会出经费,薪资与企业脱离不受企业控制,可更好为职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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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近日透露,旨在调整收入分配制度的《工资条例》计划在年内出台。消息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不过,广州多名专家指出,工资谈判仍然是很难。而广州市总工会则透露,广州正探讨工会独立,其中市级环卫行业工会预计下月成立,而之后全市餐饮业也拟成立工会。这两个行业工会都直属市总工会,工会干部不拿企业薪水,可更好为环卫工和餐饮业从业人员维权。
全市环卫行业工会下月成立
工会组织能否不吃企业的“饭”?广州市总工会主席陈伟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广州正在探讨工会独立的新路子,尽可能让工会少受企业干预控制。“但几十年的制度安排,让庞大的工会组织马上脱离企业,不靠企业吃饭,并不现实。”
据介绍,广州目前已在建筑行业建立行业工会组织,其组织架构已游离于企业之外,完全可以自主行使工会组织权利,“可随时下工地检查情况,了解工人的劳动条件、工资标准……发现企业有侵权,就可以站出来为工人主持公道。”陈伟光透露,预计下个月,广州拟在环卫行业试水工会独立,将成立全市环卫工人行业工会,工会干部不拿企业(保洁公司)工资,保持相对独立性,为工人维权。
而在环卫行业工会挂牌后,还将着手成立餐饮业行业工会,这是广州拟成立的第三个行业工会,管理模式一样,直属市总工会,工资和办公经费都由市总工会出。
年内六成企业
建工资协商制
“企业不肯给工人更多话语权,而工会要争取的,就是话语权。”陈伟光表示,市总工会将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计划年内在6成企业中建立工资协商制度,让工人对自己的工资有话语权。他认为,《工资条例》的出台将为工资协商制度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在此背景下,工会组织也要加快对基层干部的培训,让他们掌握谈判的技巧和方法,能更好地代表工人与老板议薪。
专家观点
年内出台《工资条例》,今后“我的工资我做主”?
劳动法专家:工资谈判面临三大难题
新快报讯《工资条例》年内出台,意味着职工工资分配纳入法制轨道,这是否意味着员工工资不再由企业说了算?记者走访的劳动法专家分析认为,工资谈判制度面临三大难题。
●最大软肋
工会组织级别高地位不高博弈需要本钱,但掌握在工会一方的筹码显然不够分量。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广州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罗明忠认为,虽然广州市总工会早在去年出台《广州市工会法实施条例》,明文规定企业副手不得担任工会主席,但现实是,有工会主席头衔的企业领导并不鲜见,这样的局面影响了工会组织在员工中的地位,“不容置疑,工会级别高,但地位并不高。”
广州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顾问肖胜芳也提出,工会要独立,首先要独立工会干部的收入。“拿人家的手短,你领着资方的佣金,怎么理直气壮与资方谈判?如果工会干部的工资能从工会经费中提留,情况可能会改观。”
●最大阻力
资方账本不公开红利不透明“集体议薪不是漫天要价。没见过企业的财务报表,不了解生产成本和年终盈利,怎么谈?”华农教授罗明忠将企业的利润比做“蛋糕”,认为员工不知“蛋糕”大小,无从揣度自己该切多少、吃多少。“谈薪酬要有依据,若无加薪理由,怎么说服企业给你涨薪?”罗明忠笑称,能将账本晒给员工看的广州企业并不多,这点无疑是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最强阻力。
“若有法律规定企业拿着账本来谈判,拒谈就要负法律责任,工会干部的底气就足了。”番禺区某外资企业工会干部直言,“有人开玩笑说我是摆设……当我愿意做摆设?我也想实实在在做点事!”
●最怕流动
员工流动性大不利工资协商今天在广州,明天奔深圳——流动就业方式难以凝聚集体力量。在天河区某科技园就职的宁先生对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并不感冒,“费尽气力涨了工资,我可能又跳槽了,还不是替人做嫁衣?”
专家也注意到了珠三角的迁移就业对集体协商机制的影响。罗明忠提出,员工流动性大不利于集体合同的签订,更不利于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企业需要相对稳定的员工队伍,首先要拿出具竞争力的薪酬待遇,而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无疑是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真实案例
为员工谈成三次涨薪 工会主席叹过程艰难
新快报讯五羊本田摩托广州公司是一家中日合资企业,作为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单位,企业工会已连续3年约请企业座谈,从2008年至2010年,为全体员工“谈来”5%、6.7%、8%的工资涨幅。参与谈判的工会主席林建告诉记者,协商结果看上去很简单,但过程艰难,只有参加谈判的人才知道。
涨工资要有依据。林建告诉记者,工资的薪资变动在当年4月,工会组织上年开始就要搜集资料提出涨幅。“去年七八月开始找资料,10月启动第一轮谈判,我们提出8%,资方只肯给5%。”然后是辩论,拿出各自依据的数据……林建说,谈判进行了三轮,资方最终接受了工会提出的涨薪标准,今年4月,全体员工工资涨幅达到8%。
林建表示,非常期待《工资条例》的出台,希望有“杀手锏”,能让企业顺顺当当地给工人涨工资。
记者对话
广州建筑行业工会主席陈美儿坦言,维权之初企业不愿配合:
“工会不是企业附庸,也不是企业敌人”
新快报讯广州市建筑工地工会成立于2007年10月,目前驻扎在各区的行业工会主席均直属市总工会。陈美儿因为从市总工会领俸,成为广东省第一位行业工会全职主席。独立于企业的两年多时间里,陈美儿走访过100多个建筑工地,参与数十宗农民工的维权活动。
不拿企业“饭碗”的工会主席工作境况如何?本报记者昨日专门采访了这位56岁的女主席。
记者:您就职行业工会主席后发现过什么问题?
陈美儿:广州上千家注册建筑企业,工地确实有很多问题。层层转包、分包的现实,加上外来工流动性大、法律意识不强,建筑工地维权工作很艰难。劳动关系复杂,月月有纠纷。
记者:不领企业的工资,工作中是否更独立?
陈美儿:当然。我和企业只有工作关系,没什么不敢说的,说了也不怕企业炒我鱿鱼。如果从企业领薪,肯定有顾忌,放不开。
记者:行业工会进工地了解情况,企业态度怎样?
陈美儿:我不是经常进工地,是天天进工地。从事这个职业,就有“职业病”,无论到哪里,只要看到围墙和吊塔,我就不自觉地要进去看一看。开始有企业不配合,可能觉得工会力量有限。但去得多了,发现了问题,马上有政府部门介入,(企业)当然害怕了。他们也不想出事,影响坏。
记者:在建筑工地为农民工维权困难吗?独立的工会有无话语权?
陈美儿:当然有。我的工作不一定要让你们认同,但一定要让你们认识,知道工会也有声音。刚进工地时没人认识我,现在走到荔湾区的工地,几百个工人,只要有一个工人说‘看,那是工会的陈主席’,我就特别欣慰。建筑工地现在规范很多,发现侵权行为,只要工会介入,基本能得到解决。
记者:您怎样看待行业工会和企业、和农民工之间的关系?
陈美儿:我们代表农民工,替他们说话。但与企业之间,我认为更多是协商关系,工会不是企业的对立面,不是敌人。当然,更不是企业的附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