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已参与800余案件审理,但对人民陪审员张小旺和张青梅来说,参与犯人减刑案还是第一次。昨日,在省郑州女子监狱内,张小旺和张青梅跟随郑州中院驻狱巡回法庭审理3名服刑人员的减刑案件。他们不仅参与陪审,还全程对犯人进行询问。这也是我省首次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减刑案件审理。
全程陪审
(两名人民陪审员是从6500名人民陪审员中选出的)
昨天上午,省郑州女子监狱服刑人员赵芳芳、王静、朱梨梨等待着郑州中院为她们进行减刑听证。
赵芳芳生于1957年,在其任某县医疗保险中心出纳期间冒领公款34万余元。法院以贪污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赵芳芳有期徒刑11年。王静生于1965年,在其任某公司财务部出纳期间,受银行负责人李某欺骗,将单位存款330余万元,通过银行转账支票转给李某,被李某挥霍一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王静有期徒刑8年。
朱梨梨生于1986年。2006年12月,她和其他案犯预谋后,将颜某骗至旅社控制、殴打后,威胁其向家人索要1万元,得款1000元后给对方拍摄裸照。2007年3月,朱梨梨同其他案犯将闫某骗至旅社控制,威胁其向家人索要1万元,给对方拍摄裸照后得款3000元。法院认定其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9点30分,减刑听证会开始。人民陪审员张小旺、张青梅是在三天前,从6500名人民陪审员资料库选出的。他们全程参与3个女犯减刑听证。
询问证人(人民陪审员抽取证人,细问证人)
按照规定,犯人减刑要有同监舍服刑人员作证人。为避免暗箱操作嫌疑,法院让张小旺、张青梅从监狱提供的名单中抽取证人,二人从名单中抽取6名证人作证。
根据监狱提请减刑建议,王静和赵芳芳被提请减刑一年。朱梨梨被提请减刑9个月。6名证人先后出庭陈述,两名人民陪审员多次当庭询问证人是如何知道犯人减刑消息等问题。证人称:减刑在监狱是要公开公示的,她们早就知道了3人要减刑的消息。
在陈述对减刑认识时,3名罪犯当庭痛哭。王静入狱时,她的女儿刚出生。如今4岁的女儿询问妈妈情况时,家人和监狱方面一直善意隐瞒,称王静在外出差。女儿每次询问妈妈什么时候出差回家时,王静就痛哭失声。为早日出狱,她不仅安心改造,还多次帮同狱服刑人员。
当庭宣布(尊重人民陪审员的减刑意见)
检察机关当庭对减刑是否公正发表意见后,法庭决定休庭合议。
15分钟后,合议庭经合议后宣布,合议庭结合赵芳芳、王静、朱梨梨3人的减刑材料和庭审情况,认为3人符合减刑规定要求。合议庭结合有关情况及人民陪审员的意见,最终决定同意为赵芳芳和王静各减刑一年,同意为朱梨梨减刑9个月。
张青梅说,在以往参与庭审时,他们一般很少发表意见,这次不仅让他们发表意见,还让他们当庭询问罪犯。这次法院尊重人民陪审员的减刑意见,体现了对人民陪审员的尊重。
新闻背景
监督减刑
今年4月10日,省高院决定,在全省中级法院中,指定郑州、洛阳、商丘、新乡、许昌、平顶山、驻马店、南阳等8个中级法院,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和探索深化驻狱巡回法庭工作试点单位。其目的就是要让减刑假释工作实现阳光审判。
针对让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庭审问题,郑州中院审监庭副庭长杨玉梅说,为做好这项工作,郑州中院从6500名人民陪审员资料库中,选取了50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又从50人当中机选出两人参与庭审,以显示公开透明。今后,郑州中院的所有减刑假释听证,都将引入人民陪审员机制。
(文中犯人名字为化名)记者 韩景玮 通讯员 张帆文 记者 许俊文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