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被告人朱玉龙及团伙成员受审。 今天(25日)上午,经安徽淮南田家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玉龙、孙春蕾、刘亮亮、吴怀顶等15名“披肩龙”团伙,今日开庭受审。该案由于被告多、罪名多、情节众多、社会影响恶劣,而成为淮南最大的一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的案件。
法院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12宗罪名,对以朱玉龙为首的十五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审理。今天上午的庭审,主要对朱玉龙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淮南市检察机关指控,以朱玉龙为首的该犯罪团伙,自2006年始,通过“拜把子”等形式,逐渐形成了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较为稳定、严密的犯罪组织。该团伙成员较多,层次分明,团伙成员均公认朱玉龙为老大,尊称其为“六哥”或“老板”。团伙骨干成员被告人俞保、孙春蕾、刘亮亮、吴怀顶等人始终追随朱玉龙,在团伙中的地位也得到其他成员的认同。为增强组织的“气势”,朱玉龙及组织大部分骨干成员身上均纹有“披肩龙”等图案。俞保、吴怀顶、孙春蕾、刘亮亮及吴伟、孙洪光、吴怀旭(三人均另案处理)七人被称之为“六龙一虎”。被告人朱玉开、俞保、孙春蕾、路军及刘安(另案处理)均带有手下,逐步形成了以朱玉龙为首,朱玉开、俞保、俞磊、孙春蕾、刘亮亮、连绍陆、路军、吴怀顶及刘安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沈宏奇、王亚州、邹强、吴永庆、廖雷、宋梅武(另案处理)、“阿龙”、“豆饼”、“强强”(基本情况不详)等人参加的较稳定、严密的犯罪组织。该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朱玉龙是团伙的组织领导者。俞磊、朱玉开、孙春蕾、吴怀顶、刘安等人主要负责“放爪子”(在赌场内向赌博人员放高利贷),连绍陆、刘亮亮、路军等人则主要负责追逼团伙成员所放高利贷。平时,朱玉龙负责团伙成员的吃喝玩乐,当团伙成员遭公安机关打击时,朱玉龙出面“做工作”,逃避打击,并到监所探望、送钱物,以此方式笼络团伙成员。为加强团伙的内部管理,朱玉龙要求组织成员不准吸毒、在赌场内“放爪子”时不准赌博,对违反其规定的组织成员轻者故意“冷落”、辱骂、殴打,重者不让其“放爪子”,开除出组织。该犯罪团伙攫取经济利益的主要手段是向赌场“放爪子”,通过在赌场放高利贷、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
自2006年以来,以朱玉龙为首的团伙成员先后在定远县、本市田家庵、上窑、洛河、曹庵、金家岭等地赌场“放爪子”,因追要赌债而多次非法拘禁他人。在赌场“放爪子”的资金由朱玉龙提供,收益由朱玉龙统一管理、支配,主要用于其本人挥霍和支持团伙活动,团伙成员进赌场“放爪子”时,朱玉龙提供交通工具,并每次给予至少100元的工资;团伙成员负案在逃、因伤住院或因违法犯罪被羁押时,朱玉龙为其租房、提供生活经费,支付住院医疗费及为被羁押人员“上大帐”(提供生活费用)。该犯罪团伙公然在赌场内“放爪子”,为参赌人员提供赌资。对拖欠该组织“爪子钱”的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在公开场合持刀、枪实施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逞强斗狠,巩固强势地位,也多次在公开场合实施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检察机关认为,朱玉龙团伙成员实施的有组织的犯罪事实达18起,涉嫌赌博、非法拘禁、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等罪名。该犯罪团伙为追逼“爪子钱”实施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已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魏明举、裴学波等人为躲避朱玉龙一伙人的追债,长期有家不敢归;李成、魏鹏父母为帮其子偿还朱玉龙团伙的“爪子钱”,被迫卖掉自家的房屋;李成因被朱玉龙团伙逼迫无奈,为归还“爪子钱”,不惜铤而走险,盗窃国家财产,导致多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行政处分。几年来,以朱玉龙为首的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重大影响。
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庭审预计将持续三天。(王来勇 杜非 黄娜娜)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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