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5月27日电 (胡谋 杨威)深圳海关26日对外公布,该关侦办、单次抓获香港“水客”人数最多的系列“水客”团伙走私案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吕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约100万元人民币。
2008年11月,深圳海关缉私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市罗湖、皇岗、深圳湾等口岸有“水客”团伙走私手机。经一个月的调查,缉私警察掌握吕氏团伙、岑氏团伙和文氏兄弟团伙等3个“水客”团伙,于是迅速制定详细的查缉行动方案。
2008年12月5日,海关缉私警察获悉:吕氏团伙中的7名水客可能会在6时左右从深圳皇岗口岸入境,于是立即按照预定方案,紧急集合警力兵分四路,分别部署在口岸、出租车侯客区、出租车驶离口岸的主干道以及主干道的反向车道,承担相应的情报导向、查缉和防止目标人物跳车逃逸等任务。6时30分,严阵以待的海关缉私警察却始终没有见到一名水客,狡猾的走私分子竟然临时改变入境路线,选择从深圳湾口岸入境。海关缉私警察立即赶往深圳湾口岸。目标出现后,缉私警察惊讶地发现,另外两个团伙——岑氏团伙、文氏兄弟团伙的15名水客竟然也于同一时间在深圳湾口岸出现。
“一网打尽!”海关缉私警察立即展开行动,成功抓获“水客”郑某、郭某、许某等22人,创深圳海关单次抓获香港水客人数之最,另抓获押货人员1人、司机1人,缴获诺基亚、三星等高档手机1211部、手机主板1643块、手机显示屏252块、旧CPU860块、按键板180块。
查缉行动后,海关缉私警察立即展开审讯和调查取证工作。经查,自2007年开始,吕氏团伙、岑氏团伙、文氏兄弟团伙的各个“水客头”分别雇请一批相对固定的“水客”。 “水客头”在香港按照走私货物的体积及价值的大小派货给不同“水客”,货物以手机、CPU等境内外差价较高的电子产品为主。“水客”行动时,团伙中有专门人员负责在各口岸“看水”和接应“水客”送货,而“水客”一般采用人身绑藏的方式偷带货物入境,以此赚取由“水客头”支付的带工费用。货物走私入境后,交给境内代收点,代收点再将货物进行整理、包装,并按要求发送给境内收货人,同时按照数量收取费用。
经核,上述3个团伙的走私案值达1.07亿元,偷逃税款1830万元,包括吕某等人在内的16名犯罪嫌疑人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法院判处七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件侦办中,海关缉私警察还掌握3个“水客”团伙的下家为20余名国内收货人,于2009年5月16日开展收网行动,打掉4个境内收购销售走私货物的团伙。而4个境内收购销售走私货物团伙的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院起诉,目前正等待法院的判决。
(责任编辑:黄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