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讯 记者赵阳 近日,刑事被害人汪某的母亲带着汪某来到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向案件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这是该院运用心理疏导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一个缩影。
汪某是该院办理的一起强奸案中的被害人。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被害人汪某在案发后一直情绪低落,出现自闭状态。检察官主动找到汪某的父母与他们沟通其女儿的情况,同时特邀了医院心理学专家对汪某进行心理疏导。经过面对面的心理疏导,汪某心中的结终于慢慢被解开,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已对刑事被害人进行了心理疏导2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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