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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华裔报警 称遭殴打并被威胁见一次打一次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28日10:28
  中新网5月28日电 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由于偶然的口角,纽约闽籍青年林先生上周六(22日)在法拉盛遭餐馆工友报复殴打,恶徒还扬言会“见一次打一次”。虽然伤势已基本愈合,但林先生心里的阴霾挥之不散,日夜恐惧再遇恶徒,并对警方的追查不力感到沮丧。带着疑问,林先生26日前往福建同乡会进行法律咨询。

  23岁的林先生,上周五(21日)在前往纽约上州Bronxville餐馆工作的车上,与华裔青年朱姓工友(英文名音译),由于座位的问题发生口角。林先生表示,朱某体型高大,言语粗鲁,并当场对他说“你小子有种,信不信我打你!”等恶言秽语。

  林先生没料到,朱某竟会付诸行动。他表示,22日早上约10时半,当他在法拉盛枫叶大道万兴隆停车场,如常地等待餐馆接送汽车时,朱某带着另外一人来势汹汹地出现了,迎面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幸亏司机及时营救,但林先生头部、颈部、左手肘已留下血痕。

  林先生随后报警,把朱某的联系方式都告诉警方。但林表示,警察落下口供后,却说由于只是3级袭击小罪,且因肇事者所在的餐馆不在警局辖区,所以除非林先生能提供肇事者确切住址及目击者、事发时的闭路录像等确凿证据,警方才可进一步追查。“难道要等到我出更大的事情了,警方才去抓人吗?”林先生无奈地说。接案警局以相关侦探不当值为由,并无对事件做出评论。

  律师事务所案件经理宋大维表示,由于案件不算严重,可能会湮没在堆积如山的警方案件中。所以林先生应积极搜集证据及对方住址,予以警方方便,追查才能更有效地进行。再者,尽管攻击者有恐吓之嫌,但警方目前可以做的,也仅是纪录在案。宋大维建议林先生应前往刑事受害委员会(Crime Victims Board),该委员会可为无辜的刑事案受害者提供医疗费等补偿。 (杜帼睿)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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