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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闸北法院:超生户“哭穷”被加罚1万元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2010年05月30日16:28

  闸北法院连续执结多起积案

  超生户“哭穷”被加罚1万元

  □晚报记者 陆慧 报道 摄影 刘宁

  付清全额房款后,由于房产涉及两项抵押登记,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上家非但不配合,还不肯退还房款,僵局如何破解?房产证上明明是自己的名字,房子里却住着上家的亲戚,如此“无赖”怎么对付?

  近期,闸北法院执行庭克服“执行难”的宿命,一连执结了多起执行积案。为了创造良好和谐的世博环境,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将涉民生案件放在首位,公开执行制度,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 动迁户购房遭遇房产抵押

  步入花甲之年的施女士 (化名)住了一辈子棚户区,好不容易等来了动迁,却在买房过程中不知不觉陷入了抵押风暴中。全家五口人非但没能住进新房,还不得不“赖”在待拆迁的12平方米老房子里。

  棚户房周围垃圾成堆,老鼠乱窜,环境恶劣。看着邻居们陆续搬走,施女士内心很不是滋味,感觉度日如年。丈夫因身体不佳常年失业,女儿身患残疾,刚出生的孙子还没满月,就因受生活环境影响得了肺炎支气管炎,从此感冒发烧不断。许多人劝施女士赶快搬家,她何尝不想呢?

  原来几个月前,施女士和丈夫向亲戚朋友借了几十万元,加上拿到的动迁款,购买了宝昌路上的一套住房。付清大部分房款后,他们被告知,这套房子有两项抵押登记,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无奈之下,施女士将上家告上了法庭,闸北法院一审判决上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施女士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赢了官司的施女士,却还是没能高兴起来,上家没有自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迟迟不配合取消房屋抵押登记。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棚户区的拆迁工作就快结束了,新房子又住不进去,全家就快没有落脚的地方了。

  “双方交易的房屋,涉及的两项抵押权牵涉到银行以及被执行人的其他债权人利益,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案子进入执行程序后,闸北法院执行庭了解到施女士家的困境,启动了“民生案件快速执行通道”,把这件案子“提”了上来,快速协助她办理了该房两项抵押权的注销手续,拿到了渴望已久的产权证,获得了安定温暖的栖身之所。

  [点评]

  “涉民”执行走上快车道

  涉及民生、民权、民利的案件,必须摆在突出位置!近日,记者从闸北法院了解到,“涉民”案件是该院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还推出了一些列的便民措施,其中之一就是“民生案件快速执行通道”,使得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从此走上了“执行快车道”。

  据悉,对于民生案件该院规定当天予以立案,并移送到执行庭,执行庭立即派专人进行调查。凡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医患纠纷的民生案件,由执行庭庭长指定专人办理。涉劳动报酬的民生案件,由专人办理以保证案件的快速执结。

  同时,对于“三费”、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原则上要求一个月执结。如到期不能执结,必须进行案件讨论。自“民生案件快速执行通道”开通以后,该院的民生案件大都得以迅速执结,如近期就执结了一起涉及14人的群体追讨欠薪案,从立案到全部执结仅用了5天时间。

  ■ 上家弟弟为抢房赖着不走

  陈希两年前贷款30万元买了李艳(化名)名下的一套房子。交房时,他发现房里住着李艳的弟弟李强,李强以对该房有份额且无他处房屋为由,拒绝迁出房子。

  月收入三千多元的陈希急了。如果住不进新房,就得继续租房,月租金1100元,加上房贷月供1700元,经济压力之大显而易见。双方多次交涉未果,陈希告到了法院。闸北法院判决,李强应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迁出系争房屋,李艳负有协助义务,若拒不迁出,李强和李艳应向陈希支付每月房租2500元。

  判决生效后,李强依然不履行义务。李强坚称,该房是父母的动迁分配房屋,李艳瞒着他办理了售后公房产证,并只写了李艳的名字。如果李艳不分房款,他绝不搬走。

  执行庭及时把案情提交法院审委会讨论,该案被确定为重点执行案件。为妥善化解矛盾、尽量避免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做了两手准备,一方面努力安抚申请人的情绪,对被执行人加强法律释明的力度,联合街道居委会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另一方面与派出所联动,做好强制执行的准备工作。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李艳拿出了部分售房款补偿弟弟,李强也配合地租房迁走了。历时两年的棘手案件最终得到了妥善执结。

  [点评]

  启动司法救助无财产执行

  闸北法院对重点执行案件成立讨论小组,加强与协助执行网络单位的联系,积极争取各个单位在法院查找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等方面的大力配合和支持;成立财产调查组,对清理出的案件开展调查工作,对案件是否有财产以及财产的状况等予以确认,重点查证被执行人虚假申报财产、恶意逃避执行的情况,一旦发现存在此类情况,决不手软,坚决将案件执行到位。

  同时,对于申请人确属特困群体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该院在穷尽执行措施的同时,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

  ■ 超生老赖隐匿财产被罚款

  管宇飞和张颖是一对夫妻,日前因违反计划生育,被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征收社会抚养费9万余元。夫妻俩逾期不履行义务,于是,计生委向闸北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行政庭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发出了执行通知。被执行人管宇飞到庭,声称其本人和张颖皆无业,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困难,无力履行义务。

  可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管宇飞在武宁路上一家营业部内有大量股票及现金20余万元,折算后共计100余万元。对于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却故意隐瞒事实、拒不履行法院裁定的行为,闸北法院强制扣划了所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及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共计10.6万元,并对被执行人管宇飞和张颖分别处以罚款5000元。

  据悉,这是民事诉讼法修改后,闸北法院首次在执行过程中,依据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对个人处以罚款,而此前对个人罚款最高数额为1000元。

  [点评]

  威慑机制让执行“起死回生”

  化解“执行难”矛盾,闸北法院有个法宝——执行信息公开的威慑机制,即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将执行案件信息向全社会公开,并纳入社会征信系统,逐步从法律、经济、政治、生活、舆论等方面对被执行人进行制约,产生综合影响,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

  如果被执行人是“老赖”,有可供执行财产但故意拖延不予执行的,那么,银行信贷、工商注册登记、出入境管理、产权管理等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将对其形成共同惩戒力度,使其寸步难行。

  自去年以来,闸北法院共依法司法拘留13人次,限制出境8人次,对8人处以罚款,委托拍卖16次。许多执行案件得以“起死回生”,从而让民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实现执行公信力的不断增强,维护司法尊严。

  提高执行公信力 降低执行信访率

  在闸北法院院长钱锡青的行程表上,有关“信访”的工作内容,都被明显标注了出来。接待执行上访人,与政府职能部门协调,化解执行积案,都是他极为关心的环节。据统计,今年4-5月,闸北法院执行信访率下降了16.1%,并成功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

  “许多执行信访事件的发生,源于民众缺乏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对于重复信访、当事人情绪激烈以及上级领导批示、重点督办的案件,必须从严把握,详尽研究案情,确保案件处理结果定性准确。确保规范执行,是减少信访的必然要求。”钱锡青院长要求推行阳光执行,执行庭主动将主执法官、执行进度、执行标的物以及中止案件等情况予以公开,避免执行工作的随意性,打消当事人的疑虑,消除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误解。同时建立通报制度,把来信来访人、案由、卷号、承办人等执行信访情况登记造册,定期予以通报,增强干警做好执行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信访无小事,件件系民生。作为一院之长,钱锡青深感责任重大,也体会到提升执行公信力必须立足于维护稳定,息民怒,释民惑,化民怨。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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