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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控烟新节点遭遇老问题 国家层面立法仍空白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0年05月31日01:16

  国家层面立法空白 烟草业政企合一

  中国控烟新节点遭遇老问题

  马晓华

  今天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23个世界无烟日。

  在日前举行的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妇社司司长杨青介绍说,卫生部将于明年率先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系统的100%无烟。

  此举是为了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下称《公约》)第八条的目标。2006年1月9日,《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

  积极控烟美好愿望的背后,却存在着操作层面的尴尬。

  上海控烟条例值得借鉴

  “目前有多个障碍阻挠着控烟的道路。”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协议NGO观察员吴宜群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公约》第四条中指出,宜使人人了解烟草消费和接触烟草烟雾造成的健康后果、成瘾性和致命威胁,并宜在适当的政府级别考虑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或其他措施,以保护所有人免于接触烟草烟雾。

  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副主任姜垣研究员对本报记者表示,至今国家层面的控烟立法仍存在空白,仅仅依赖散见于相关法律规范中的控烟条款指导我国的立法活动,这根本无法系统地、有效地促使国家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制定法律规范推进控烟活动。

  今年3月起,《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据媒体报道,在全城控烟首日,禁烟执法面临诸多执法困境。由于禁烟公共场所涉及范围广,《条例》规定了近10家具有禁烟执法权的主管部门,但控烟首日就陷入“谁都能管谁都管不好”的困境。此外,监督执法部门就算赶到,吸烟人可能早就已经熄灭烟头或是离开,很难调查取证。

  如何触碰烟草商“神经”

  《公约》规定,在制定和实施烟草控制方面的公共卫生政策时,各缔约方应根据国家法律采取行动,防止这些政策受烟草业的商业和其他既得利益的影响。

  吴宜群表示,我国烟草行业政企合一的体制,造就了烟草企业的强势地位。

  据报道,我国的烟草体制颇为特殊,是一种政企合一体制,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其网站首页最上方,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称并排而立,一目了然。国家烟草专卖局既是控烟履约工作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又是企业。

  另一点值得关注的是,烟草事实上被视为一些地方政府乃至中央政府的重要利润来源。今年1月14日,国家烟草专卖局新闻发言人张修连就表示,2009年全年实现工商税利5131.1亿元,同比增加559.3亿元,增长12.2%;其中实现税费(含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163.4亿元,同比增加864.6亿元,增长26.2%,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国香港的做法也许具有范本效应,香港采取的是政策组合拳控烟。目前香港的工作和公共场所,以及酒吧等娱乐场所已全面禁烟,今年8月起更将全面禁止免税烟入港。

  更牵动烟民及烟草商“神经”的,则是特区政府2009年2月宣布将烟草税上调50%。

(责任编辑: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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