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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90后”少年一周内强奸两幼女获刑12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6月01日15:33
  中新社茂名6月1日电 (梁盛 古智敏 梁良)广东茂名市茂港区人民法院1日证实,该院日前对一宗强奸幼女案进行不公开审理,当地一名“90后”少年一周内强奸两名在校女小学生,获刑12年。

  2009年11月下旬,茂港区羊角镇共同村委会东江小学附近在一周内先后发生两起在校女小学生被强奸案,令当地的学生和村民陷入不小的惶恐中。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将年龄未满18岁的犯罪嫌疑人谭某抓获归案。

  1992年出生的谭某是茂港区羊角镇人,小学辍学后一直在家游手好闲。谭某百无聊赖之际,竟产生强奸女小学生的念头,遂多次窜到茂港区羊角镇共同村委会东江小学附近观察地形和寻觅作案目标。

  去年11月23日10时许,谭某来到共同村委会油麻岭引水高架桥底进行埋伏,将放学途经该处的未满14岁的小学生羊羊抓到高架桥桥底进行强奸。当月30日10时许,谭某又窜到共同村委文头窿村头岭的荔枝园,将途经该处的小学生角角抓到荔枝园内的一所房屋内实施强奸,并打伤反抗的角角头部。

  法院审理认为,谭某无视国家法律,使用暴力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刑罚。谭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并且犯罪情节恶劣,造成两被害人一轻伤一轻微伤的严重后果。鉴于谭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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