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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彦:检察机关要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图)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6月02日07:19
  思想高地
  日前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彦针对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撰文指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检察职能本身就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的重要内容,就是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要抓好执法办案这个中心。各种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案件,实际是社会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通过诉讼进入到司法领域的表现形式。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发现矛盾、解决矛盾、防范矛盾的过程。检察机关深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手段就是大力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工作,并把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贯穿于执法办案工作始终。

  其二,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一方面,要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同时要坚持与时俱进,认真解决自身执法观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效率效果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促进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严格依法履职,促进新社会组织加强自我规范和约束,切实落实好、遵守好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增强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执行力,从而促进其更加有效地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深入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还要结合执法办案,及时发现社会管理中的问题,通过向国家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完善社会管理措施,保护和促进自主性社区的有效自治。

  其三,要研究和搞好检调对接工作。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四川已经收到了很好的成效。检察机关如何参与“大调解”体系建设,建立检调对接机制,我认为应当注意解决三个问题,即:借力解决涉检信访中的“出口”问题,依法加强法律监督,督促有关司法执法部门依法搞好“大调解”工作。

  (本栏目照片系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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