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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生赴台法案通过初审 蓝绿再度爆发短暂冲突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6月03日08:32
  中新网6月3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立法院内政、教育委员会联席会”,2日处理攸关采认大陆学历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决议的复议案,蓝绿僵持一下午,未处理复议案,会议主席最后宣告照“联席会议”初审结果通过。

  据报道,台当局“立法院内政、教育委员会联席会”初审通过“行政院”版本草案,规定在大陆地区接受教育的学历得予采认。至于适用对象、采认原则、认定程序及其它应遵行事项的办法,由“教育部”拟订,报请“行政院”核定。此外,“联席会议”也通过民进党“立委”管碧玲等人所提草案,即大陆学历不得做为公务人员考试、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及教育人员任用的资格。

  报道说,“内政、教育及文化委员会联席会议”当日下午处理绿营提出的复议案,但绿营“立委”认为上次会议议事录多处有误,要求委员会重新调出上次联席会议纪录,还原当时情形。

  针对民进党团提出的疑问,会议主席、国民党“立委”吴育升裁示让朝野“立委”发表意见,就在“立委”轮番上阵发表意见一段时间后,吴育升突然宣布“本案照联席委员会所作决议通过,送"院会"处理,散会”,此时,绿营“立委”一拥而上,蓝绿再度爆发短暂冲突。

  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会后表示,既然绿营不承认上次“联席会议”纪录,也就无法确定民进党“立委”在上次联席会中投下同意票,因此,没有权利提出复议,复议案并不存在,“联席会议”没有必要处理复议案。

  民进党团副干事长潘孟安指出,主席在确认议事录上有争议,委员才发言完,怎可将有瑕疵的议事录径行送“院会”,这不符合程序,民进党团决定关闭所有协商大门,采取“焦土抗争”策略。

  据悉,根据台 “立法院”议事规则,复议要件包括证明提案人未曾反对原决议案、具有与原决议案不同理由、并经一定人数以上联署或附议。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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