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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研中心专家:发达地区应接纳人口落户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2010年06月05日04:35
  我国现在许多大城市面临人口膨胀难题。为此,有人提出,应通过政策控制城市人口规模。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以下简称“国研中心社会部”)发布的研究报告却认为,发达地区更有条件吸纳外来人口安家落户,以实现人口分布与经济集聚在空间上的协调。近日,课题组组长、国研中心社会部副部长贡森接受了记者专访。

  现状

  许多城市只要

  “人手”不要“人口”


  中国青年报: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由于聚集优质社会资源,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使这些城市土地、环境、水资源难以承受。为什么你们却认为,大城市应该对外来人口更加开放?

  贡森:经济越发达的地区,人口集聚会越多,这是人口分布的基本规律。随着经济的发展,就业机会增加了,自然带来劳动力的集聚,区域消费水平也提高了,进而吸引更多的产业和人口集聚。

  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发达地区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城市的发展离不开人的贡献,但许多城市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态度却是矛盾的,需要他们劳动,却不希望他们分享发展成果。说白了,就是只要“人手”,不要“人口”。

  建议一 对发达地区吸纳人口提出硬性要求

  贡森表示,“十一五”规划以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的相关文件提出,要促进人口分布与经济布局相协调。我们建议:首先要改革户籍制度,鼓励外来人口在承担法定经济责任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安家落户;其次是在公共服务的提供上实行“费随人走”,并积极探索在消费环节征收增值税;再次是在未来40年时间里,对发达地区吸纳人口的数量作出适当的硬性要求。

  建议二 户口承载的福利可分步获得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提出户籍改革新思路:户口承载的福利可分步骤获得。课题组认为,当前户籍改革应该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使原来的“高门槛、一次性”,过渡到“低门槛、渐进式”地获得权益。即只要满足最低的居住条件,就可以办理居住证,享受与原户籍人口同等的选举权和就业权,同等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以及免费享受义务教育和基本免费的初级卫生保健;而被选举权以及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等社会救助的享受资格,要具有一定社保参保年限或缴税年限才可获得;在一些大城市和特大城市,部分与户籍挂钩的特殊行业就业资格、参加高考资格,可以通过更合理的替代性管理手段,有条件地放开。 (据《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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