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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家庭成员住房数认定二套房 与父母同住难界定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06月05日02:27
  “新国十条”中“最严格差别化信贷政策”已出台一个多月,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央行、银监会三部门昨天联合发文,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二套房认定标准进行规范。

  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通知要求,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暂不具备查询条件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通知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买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买房的;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上述规定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不能提供的,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新国十条”规定,对贷款购买二套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据新华社 中新

  这些问题还很模糊

  子女与父母同住,欲结婚买房,可父母名下已有一套房子,那么,子女的婚房算不算二套?

  无当地户口但在当地工作多年,打算通过买房落户,即便首套也要提高房贷利率?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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