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佛山讯 据《佛山日报》报道,备受关注的佛山市冼可澄纪念学校窝案前天在该市禅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据检察机关指控,原校长古伟球等五人分别涉嫌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或受贿。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佛山市冼可澄纪念学校(下称纪念学校)是事业法人单位,被告人原校长吴英智于2003年起,决定将学校饭堂结余款、饭堂供应商给的回扣等收入不入行政账,私设“小金库”,存入梁帼暖私人存折中,并由被告人黄美珍管理。
2006年9月,被告人古伟球接任该校校长后,决定继续设立并由黄美珍管理“小金库”。2004年至2009年1月间,被告人古伟球、吴英智、黄美珍除与其他行政扩大人员以发放“特殊补贴”的名义共同侵吞小金库的款项外,还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目将“小金库”的款项私分给全体老师,并经古伟球、吴英智召集校务公开小组,决定由黄美珍、梁帼暖、钟露明将小金库的大部分会计凭证销毁。
2004年1月至2009年1月间,经纪念学校原校长吴英智、古伟球研究决定后,由黄美珍负责在每个学期期末以考核奖、节支奖的名义多次将“小金库”账上款项共112.87万元私分给全校教师,其中,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古伟球任该校校长期间累计私分62.52万元。
破案后,被告人古伟球、吴英智、黄美珍、梁帼暖、钟露明已退回全部非法所得赃款,纪念学校全体老师已退回其私分的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