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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首家法院心理矫正中心在葫芦岛成立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6月06日12:25
  人民网葫芦岛6月6日电 (记者何勇)6月4日上午,辽宁首家法院心理矫正咨询中心在葫芦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挂牌。试运行半年以来,已对8起特殊案件当事人进行了有效的心理矫正和疏导。

  葫芦岛中院专门出台了《关于成立心理矫正咨询中心的决定》,明确以长期缠诉上访的信访当事人、刑事被告人及未成年被告人、刑事被害人、离婚案件当事人、判处管制、缓刑等监外执行被告人中具有偏执性心理障碍倾向的案件当事人为对象,结合案件审理进行心理救助和心理矫正;同时,对已经出现心理问题的法官开展心理疏导和咨询,帮助他们解除由于工作压力而产生的不良情绪。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具有调解可能但没能实现调解的案件,确认具有上述心理倾向的案件当事人,由业务庭长报主管院长批准后,由心理矫正咨询人员协助参与进行心理矫正和引导,认为有必要的做心理辅导的,由法官自动申请,由外聘的心理咨询专家进行心理疏导。

  该心理矫正咨询中心作为葫芦岛中院的常设机构,由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1名法官和外聘的2名心理咨询专家、7名心理咨询师共同组成。市中级法院“心理矫正咨询中心”主任由院长柴学伟担任,副院长担任副主任。

  今年以来,针对案件大量攀升、法官“高风险、高危险、高压力”日趋严重的严峻现实,如何化解当事人在诉讼中产生的不良情绪和心理问题,缓解和爱护法官身心健康迫在眉睫。辽宁高院两次召开全省法院院长会议暨队伍建设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要以法院工作实现为大局服务、审判活动实现人民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全力以赴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尤其是加大案件调解的工作力度;同时,有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葫芦岛中院心理矫正咨询中心的设立是促进审判活动达到最佳效果、创新工作方法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

  日前,葫芦岛中院通过开展“矫正式”刑事审判,成功地化解了一起因刑事被告人要报复社会,实施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可能引发社会震荡的危机。今年4月被告人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但拒不供认,致使案件无法侦破。因此,被害人家属情绪异常激动,多次上访。后公安机关以被告人亲属为突破口,经讯问,其亲属供述了案发后,被告人让他们帮助隐瞒与被害人吵架,将被害人打伤致死的犯罪事实。其亲属因涉嫌包庇被起诉,但在法院审理时间,几名被告人以公安机关有刑讯逼供行为,辩称无罪,在取保候审期间情绪激动,到处上访。上诉后,更是多次找案件承办人及法院各级领导反映情况,也曾到人大、政法委上访,并称如果上诉无望,就进京上访,如上访无望,全家将以死抗争,采取极端行为,扬言要炸和谐号动车组。

  面对这样一件棘手案件,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予高度重视,组织具有国家职业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刑事审判法官和案件承办人一起,耐心地接待当事人,面对面地交流,被告人情绪渐渐稳定。宣判后,四被告人都接受了判决,案件顺利审结。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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