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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调解在红色圣地绽放异彩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6月07日07:36
  本报见习记者 李娜

  走进西柏坡镇司法所的调解室,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调解徽章和人民调解工作原则、受理范围及流程图。一张椭圆形的桌子,上面分别摆放着写有“当事人”、“调解员”、“特邀调解员”、“首席调解员”字样的桌签。墙上,“公平公正、依法调解”、“冤家宜解不宜结”这样的标语格外醒目。

  “我们希望能给当事人创造出一个友好的环境和氛围。”西柏坡镇司法所所长武喜龙告诉记者,随着近年来红色旅游的发展,到西柏坡参观学习的人数逐年递增;同时围绕红色旅游的项目建设步伐加快,发展中各种矛盾呈现出新情况、新特点。“这种情况下,调解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

  通过几年来的实践,在西柏坡镇目前主要调解以下几类矛盾:村民与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村民与外来开发商之间的矛盾、村民与游客之间的矛盾;游客与游客之间的矛盾。

  “化解这些矛盾,"三位一体"大调解中心起到了关键作用。”武喜龙告诉记者,所谓“三位一体”大调解中心是由党委、政府领导,综治办牵头,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成员单位组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了社会矛盾定期排查报告等七项工作制度,协调解决疑难问题。

  另外,在村一级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室,进行人民调解;在各行政站所设立调解室,对案件依法进行行政调解;人员上,综治办、司法所各配备三名专职工作人员,每村设3至5名调解员,企、事业单位设立由3至5人组成的调委会,各行政站所长为调解责任人,全镇共有专兼职调解员120人。

  东柏坡村人民调解员王晓刚告诉记者,民调主任每天补贴一元钱,民调员每天补贴0.5元,每调处一起矛盾纠纷另加50元补助,“调解员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

  “在整个大调解体系中,法庭的作用也很大。”武喜龙介绍,西柏坡法庭专门成立了指导民调办公室,采取以会代训、就案说法、巡回办案等多种形式指导民调员工作;在镇政府协调下对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统一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另外,法庭还聘任了16位村民调主任担任民事诉讼调解员,参与诉讼案件调解。

  “自大调解中心成立以来,我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50余起,其中2009年调解54起。”武喜龙随后找出了该镇“三位一体”大调解中心交办卡和案件反馈卡。

  详细翻看这些卷宗后,记者发现近年来西柏坡镇成功调解了多起涉及数额较大、人数较多、部门较多的群体性疑难矛盾纠纷,如硅线石厂拖欠工资、西柏坡影视厅工程款、纪念馆住宅楼及道路工程款、警示教育基地工程款、一级路征地补偿款等。

  “"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的有效运行,使我们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实现了群众无上访。”指着墙上“2009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的牌子,武喜龙骄傲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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