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台房地产交易办税新规
虚报交易价格罚偷税额5倍
本报讯 (记者彭青林 通讯员乐冰)海口市地方税务局日前下发通知规定:办理房地产交易纳税人如虚报价格造成少缴税款的,一经查实,除补征交易双方少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并对交易双方当事人处以所少缴税款5倍的罚款。
通知规定,房地产交易办税可委托代理,代理人须提供交易当事人的委托书。卖方可代收代缴买方应缴的契税、印花税。
对于交易日期的确认,通知规定:法院委托拍卖房地产,经拍卖成交确认后,再由法院裁定过户的,纳税人申报的交易日期以裁定书上的落款日期为准。土地交易过户的,纳税人申报的交易日期以国土环境部门出具的办税通知书的落款日期为准。作者:彭青林 (来源:南海网-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