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信贷收紧政策威力尚存之时,第二波地产调控政策——税收政策开始跟上。
近期国税总局发布《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对抵扣项目的核算细化到财务费用的计算、抵扣条件、面积存在误差后补、退房款的计算甚至土地闲置费用是否可以抵扣都做了详细的说明,大大缩小了开发商的避税空间。华泰证券分析师张弛飞认为,本次通知表明了国税总局要求从严征收的决心。
此外,近期,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 2010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这是中央政府层面近期首次对房产税问题进行的公开表态,虽措辞比较温和,但表明房产税的推进是大势所趋,政府对房地产的态度没有转折性变化。而随着上海、重庆等传闻中的地方房产税征收细则“靴子落地”,新一轮的房地产税收冲击波将逐渐上演。
事实上,此前推出的“新国十条”已经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了较大的冲击。其调控的核心内容主要是以信贷政策为主,包括建立考核问责机制、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大幅度提高、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等。
该政策推出后,中央各部委及地方迅速响应,影响明显,房地产市场销量出现萎缩。据国信证券统计,在新政出台后的一个月内,17 个重点城市周销量平均下降幅度高达57.3%。
对于国税总局税收《通知》的影响,张弛飞认为,如果从严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于开发商的收益和现金流都有比较大的负面影响,这一事件对于地产股偏空,但实际影响程度取决于各地能否真正严格执行。
国都证券分析师邹文军也认为,此前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但未严格执行。土地增值税仅按很低比例预征,楼盘交付使用后再核定,房价的巨大涨幅使得实际缴付土地增值税,明显低于按累进税率要求所应支付的税款。如果以后严格执行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企业的盈利将产生重大影响。(分析员 杨秀红) (来源:《投资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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