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逃离传销窝点,一名外地传销男子逼着路人打电话报警,在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挥舞剪刀扎伤了4名无辜南阳市民。南阳市近几年虽经过多次大规模“打传”,但是传销活动仍然无法斩草除根。
今报记者 张定有
事件 传销男子连扎4人
李学超是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人,因为有一手木工手艺,他在宛城区汉冶办事处老庄居委会开办了一个木材加工点。6月4日下午5时许,正在忙碌的李学超被一阵喊叫声扰乱,他放下手中活走出了加工点,还没等他明白怎么回事,一名男子便掐住了他的脖子。“电话拿出来,快报警!”男子凶狠地逼着李学超。“我店里没有电话。”话音未落,李学超的大腿上便被狠狠地扎了一下,一阵揪心地疼,他昏迷过去。行凶男子则丢下李学超,继续自东向西奔去。
听到喊声的几名市民迅速围向行凶男子,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一名市民用木棍将该男子击倒,将其控制后交给了随后赶来的民警。
目击者陈女士介绍,行凶男子操外地口音,暂住在附近的小巷里。行凶者此前还因同样的原因扎伤了巷口修鞋的老田及两名路人。
伤人凶手陈某当天和受伤市民一起,被送到了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受伤市民中,李学超伤势最重,被扎断了股动脉,经全力抢救,昨天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
目击者张先生说,行凶男子被3个同样操外地口音的陌生男子紧追,最后见到男子一再伤人,他们才悄悄地跑掉了。经附近多名市民证实,地处城郊的老庄居委会是外地传销人员聚集地,这几个男子都是传销人员。
目前,行凶男子已被警方采取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侦破之中。
调查 大规模“打传”也除不了根
“我们明知道他们是传销人员,但无法对他们进行有效的管理。”一名执法人员说,从执法监管的主体来说,传销活动属于工商部门管理,但工商部门的执法力度有限,不能限制传销人员的人身自由;公安部门有执法权力,但只有当传销者发生了治安、刑事案件之后,公安部门才能依法处理。
大规模的“打传”活动一般是因为引发了恶性事件才启动。从2005年起,南阳市相继开展过多次大规模、多部门参与的打击传销联合行动,记者亲历的不少于10次,仅去年7月10日至10月20日“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中,就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07个。
这些“打传”行动,一般由当地居委会牵头,在工商和公安人员的配合下,将传销者的生活物品集中销毁,对传销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批评教育后予以遣散。
但往往在“打传”行动结束后,传销活动就会死灰复燃。
质疑 城乡接合部“纵容”了他们?
一位知情人介绍,南阳的传销人员均来自外地,大多居住在南阳城区周边的都市村庄内。
南阳市打击传销的相关公告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传销人员出租房屋或提供聚集、培训场所,不得为传销活动提供保管、仓储等其他便利条件,出租房业主及租房者违规,将被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租房屋给传销分子的市民,却很少受到处罚,以至南阳市城乡接合部的部分都市村庄,成了传销分子的聚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