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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禁钓鱼执法规定获网友热捧 列地方新政榜首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6月07日10:18
  避免同案不同罚,细分罚款额度,严禁“钓鱼执法”……行政裁量权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

  近日,人民网2010年4月“十大地方新政”出炉,湖南出台办法规范行政裁量权,立法禁止“钓鱼执法”以27.9万票位居榜首。

  当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将这个消息告知湖南省法制办主任许显辉时,他对这么多网友关注有些吃惊,“规范行政裁量权,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如此多的网友们的支持,体现了人民对社会公正的一种追求和期盼。”

  “湖南人敢为人先”

  历时一个月,人民网2010年4月“十大地方新政”于前日产生,湖南出台办法规范行政裁量权,立法禁止“钓鱼执法”以279253票拔得头筹。此次评选共有317601名网友参与了本次投票。

  “第一次看到如此多的票数集中在一个新规上,让我们工作人员也很吃惊。”人民网时政部主编、“十大地方新政”评选栏目负责人郭亚飞表示,该栏目创办4年来,从未看到呼声如此之高的地方新政。

  据了解,月度评选结束后,每月的第一名将有可能成为年度总评榜的候选,年底人民网将邀请各行业的专家,以及网友来评选出总冠军。

  而正在进行的5月地方新政评选:“湘潭推驾照直考”进入候选榜;同时,在去年12月份的评选中,湖南湘乡上网“晒”干部住房居第一位。

  郭亚飞说:“湖南人敢为人先,确实让大家更加关注这片土地的发展。”

  取消5万元罚单的背后

  规范行政裁量权,究竟能为老百姓带来什么?长沙新开铺的经营户谭女士有着切身的体会。

  谭女士在长沙市新开铺附近开了一家小超市,经营着近千种商品,是一家人的生活来源。几个月前一次日常采购中,她误将一件滥竽充数的商品摆上了柜台,结果被工商人员发现,根据工商部门以往的规定,这种行为属于销售未取得国家工业产品许可证的商品,她必须要缴纳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实际上,她只卖出了一件商品,价值33块钱,利润只有4块钱。

  “每种商品利润只有几块钱,罚款却罚这么多,我肯定想不通啊。”谭女士认为这样的罚款太不合情理。

  长期以来,工商部门被民间戏言为“管理就是收费”,“重罚款、轻服务”,甚至乱收费、乱罚款,严重影响工商部门执法形象。根据今年4月17日,湖南省正式实施的《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下称《办法》),省工商局制定了规范行政裁量权实施办法,从今年开始,类似谭女士的这种情况将得到根本性改变。

  文件中规定,行使行政裁量权时,除了依照制度条文外,还要将行政处罚对象情节轻重,后果是否严重,有无及时改正等情节一并参照。综合考虑后,谭女士5万元的罚款取消了,责令改正后正常营业。

  规范后的行政裁量权,就像一把尺子

  开车违章了,按照规定处“200元-2000元的罚款”,提心吊胆看着交警叔叔写着罚款单,不知是200元还是2000元;一起打麻将被抓,有的被拘留,有的则罚点钱了事……交通违章处罚、治安管理处罚这些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行政行为,又该如何裁量?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了解到,公安部门的行政行为涉及面广,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根据《办法》要求,省公安厅《行政裁量权基准》正在紧张制定中。

  今后,交通违章处罚、治安管理处罚中,出现有幅度的罚款或处罚,不再由执法者自由裁量,而是根据“行政裁量基准”,按照不同情况给出的具体标准实施。

  “公安部门的行政行为,涉及到70多部法律,800多种行政处罚。”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刘湘奇说,“规范后的行政裁量权就相当于一把尺子,对布的丈量该有多长就多长,对违法处罚的情节也是一一对应。”

  湖南省公安厅将争取在6月底前,将十多种常见的、与市民关系最大的裁量基准制定出台。有了明确的界定后,将有效杜绝以往“同案不同罚”的局面。

  “湖南法制进程超越其他省份三五年”

  新政所影响的范围,远远不止一、两个政府部门。“全省省直机关、市州各部门,都必须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

  湖南省法制办主任许显辉告诉记者,“过去,自由行政裁量权范围太大,其中容易滋生腐败,导致合法不合理,同案不同罚等情况发生。”

  湖南全省行政机关根据《办法》制定基准制度后,行政裁量的最低划分标准,将不能少于三个层级。“同时,办法针对"放水养鱼","钓鱼执法"等行为予以禁止,对法治社会的探索,这在全国都是史无前例。”

  目前,已有包括荷兰、日本等国家来我省考察规范行政裁量权,国内来调研的省份就更多了。“我可以很自信地说,湖南在法制社会进程上,比其他省份要先走3-5年。”

  目前,湖南全省已有超过半数的省直机关将《行政裁量权基准》交予省法制办备案,对全省行政执法部门的培训也已基本完成。湖南全省所有省直机关的基准制定将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市州县将在9月底完成,今后湖南省实施行政裁量,将根据基准实行。

  同时,根据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明年第一季度,各省直机关、市州县各部门都将出台鲜活的典型案例,行政部门今后执法,将根据不低于典型案例的标准执行。

  “如果相关部门不按章实施怎么办?”潇湘晨报记者问。

  “我们将联合省监察厅,不定期抽查行政部门的实施情况,实行部门年终考核制度。广大市民如发现行政部门违规操作,也可以向省监察厅投诉。”

  [专家圆桌]

  网友热捧,是因为涉及百姓利益

  姜明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

  欧爱民: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湘潭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组组长

  王万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潇湘晨报:今年4月人民网评选“十大地方新政”,湖南出台办法规范行政裁量权以绝对优势获得第一名。您认为,湖南这个举措夺冠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会受到网友如此关注?

  姜明安:目前,行政裁量权滥用的情况非常严重,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害,迫切需要政府对其加以规范。湖南的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针对性强,操作性强,规范的力度也相当大,加上早前出台的《湖南行政程序规定》,对行政程序进行规范,加上规范行政裁量权,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在全国来说,湖南的法制社会进程一步一步走得很稳,因此网友的呼声最高。

  欧爱民:我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在全国走出了第一步。应该说,这个新政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又一进步,符合民心所向。自由裁量权如不规范,可能造成腐败,使公民的利益受损。杜绝这种不平等,是它能高票当选的原因。

  王万华:行政裁量涉及到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利益,正因如此,网友的呼声才会如此之高。不仅在中国,即使是在欧美发达地区,行政裁量权也经常被滥用。出台省级规章,规范行政裁量权,这在全国是首开先河,使得人民群众和企业得到更加公平的对待,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护,负担进一步减轻,所以得到群众的拥护。 潇湘晨报:《中国新闻周刊》说,规范行政裁量权是个“世界级难题”。您认为,破解这个“世界级难题”,在实施过程中如何消除阻力?

  姜明安:规范行政裁量权的工作量相当大,从省直部门到市州县,这项工作是持久战,需要长期坚持。其次,尽管规范了裁量权,但很多政府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仍会趋利,这种人为因素很难区分,需要部门、个人放下私心,也可以出台一些相关制度进行制约。

  欧爱民:如果加强监管,让办法落到实处,我相信,这些阻力是可以克服的。

  王万华:行政自由裁量权系行政人员的重要权力,规范这些权力,触及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核心利益。应从根本上消除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的利益冲动。彻底实行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行为的后果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私利完全脱钩的做法。加强对行政权行使的外部监督。(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胡颖异) (来源:红网)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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