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一个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投资主体,先后“挂靠”两家不同的房地产公司,伪造拆迁许可证强制拆迁,依靠当地一些部门和干部的“帮助”,在没有取得规划建设许可和开发项目许可的情况下上马,大兴土木违规开发房地产。
伪造拆迁许可证强拆
在佳木斯市最繁华的长安路东段,一个占地面积1406平方米、规划设计为12层商服加住宅的综合楼开发项目正在建设中。这个开发项目,从一开始的动迁阶段就是违规操作的。
动迁户王虹实名举报说,2009年下半年,市里一孙姓自然人联合佳木斯宝泰医药连锁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因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遂“挂靠”在佳木斯永兴房地产公司名下搞拆迁。其“挂靠”的永兴公司是一家开发资质已作废的企业。
2009年10月,开发商对动迁户停水停电,楼道内的电路变压器都被拆了,居民打报警电话9次,当地派出所出警9次,但没能制止强拆。无奈,动迁户给佳木斯市委写信反映强拆问题,市委责成市房产局查办。
市房产局提供的《查办报告》表明,永兴房地产公司在该地段并没有取得拆迁许可证,属于违法拆迁。另外永兴房地产公司因未参加2007年度资质年检,开发资质已经作废。因伪造拆迁许可证和违法拆迁,开发商被罚款10万元。
拆迁办被指假罚款
记者向佳木斯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拆迁管理科科长张志文索要罚款手续留底,他却提供不出来。张志文解释,是拆迁办的财务人员把罚款弄错了,弄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账号”里去了。据记者了解,房屋拆迁货币补偿账号里的钱是开发商给拆迁户进行补偿用的,对开发商的罚款应上缴市财政。有的市民指责市拆迁办“假罚款”。
更令人费解的是,对一个没有开发资质又“挂靠”在资质作废企业的开发商,市房产局的“查办”并没有阻止其违规开发。
2010年4月,这家开发商又“挂靠”佳木斯市建安房地产公司,继续进行房地产开发,并拿到了市拆迁办发放的拆迁许可证,对动迁户进行了彻底强拆并动工建设。
国土局规划局补手续
在这家开发商转而违规“挂靠”建安公司的过程中,一些关键手续是当地国土部门给“补办”的。
佳木斯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承认,这个项目先后两次“挂靠”房地产公司,一开始是永兴公司通过招拍挂程序拿到的土地,后来又变更开发主体,由建安公司开发,至于“挂靠”是否违规,他们不清楚。该局用地科科长李长春解释说,因为是相关各方商定的,市国土局就没有公开进行市场招拍挂,事后给建安公司“补办”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市国土局“补办”的手续起到重要作用,被“挂靠”的建安公司将这一开发项目拿到市规划局时,顺利办下了规划用地许可证。市规划局综合科科长于海生说:“在办规划用地许可证时,我们不用看开发资质,谁摘来土地就给谁办。”
记者问,这一开发项目当初以“挂靠”永兴公司名义开发时,就办下了规划用地许可证。同一地块怎么给两个公司办了规划用地许可证?于海生解释说,由于发现永兴公司没有资质开发,“我们就把那套手续给国土部门拿回去了。”
有政府某负责人关照
据反映,该项目能顺利通过国土部门的审批以及规划部门的部分审批,还得益于当地政府一名负责人的“关照”。面对记者提问,这位负责人说:“当时一个医药公司说要盖楼,给我写了一个开发意见,我就签给规划局了,后来才听说该企业开发资质不符合要求。至于现在是谁在开发,我就不清楚了。”
宝泰医药连锁公司负责人郭庆友承认,作为实际投资人,他们先“委托”永兴公司搞开发,因发现对方也无资质,又转而“委托”建安公司开发。建安总经理季中建先是否认“挂靠”开发,后来又在电话中承认是“受人之托”。
佳木斯市规划局副局长李明表示,这个项目的开发至今仍是违规违法的。仅规划审批环节看,相关开发商目前连动迁工作都没做好,动迁回执尚无法提供,因此也拿不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手续,就属于私拆滥建”。
(责任编辑:徐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