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言“制造惨案” 被控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何某因为与“小三”许某的经济纠纷未能在公安机关立案而心生愤恨,于今年4月29至30日的10小时内,向110报警台连发4条恐吓短信,扬言“要制造一起惨案”“要在广州制造一起轰动全国的新闻。”由于彼时,国内发生系列校园惨案,何某的恐吓短信,引起了越秀区公安分局、教育局等部门的高度重视,立即采取多项措施对区内校园安全进行摸查和防控。
何某被控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案件昨日在越秀区法院公开审理。最后陈述时,何某只说出“我错了!”便已泣不成声。
文/记者谭秋明 通讯员越法宣 图/记者海国
案情:
被“小三”打后发短信泄愤
据了解,45岁的何某只身在广州打拼,结识了女子许某。许某贷款为何某买下一辆车,让他做起营运生意,因何某在老家有妻女不想离婚,两人的感情出现裂痕,最后关系恶劣到终日争吵不休。
2008年7月28日中午,许某和一名友人邀何一起到校园内商谈事情。何进入校园后,忽然遭到殴打。事后,何某去报案,警方认为这不够立案标准,未予立案。
作为谋生工具的汽车被“小三”以暴力方式取回,何某心生不忿。2010年4月29日下午,何某竟拿出手机向110报警台发送出“要制造一起惨案”“要杀死他全家”等4条恐吓短信。越秀区公安分局接收短信后,立即通知教育局等部门,全面加强校园防控。2010年4月30日上午10时,在越秀区登峰派出所附近的停车场,何某被警方抓获。
庭审:
哭称“很后悔,教训很深刻”
昨日上午,何某被控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件在越秀区法院公开审理。
庭审中,何某对指控供认不讳。何说:“我很后悔,教训很深刻,我不知道发短信也能构成犯罪,我发短信只是一种情绪的表达,是解决问题方式的错误,我根本就没想要去制造血案,也没有做任何准备。”
何某供述,发出第一条恐吓短信,亦即扬言“要制造一起惨案”时,他正在上班,“心里很清醒,就是有一肚子怨气想要发泄。”
他辩称不知道往报警台发送宣泄情绪的短信会犯法,更不知道自己所写的信息属于恐吓信息。
后果:
恐吓短信惊动全区警力
检方指控称,何某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和学校的工作和教学秩序,构成犯罪,应该予以处罚。
由于何某的恐怖短信,其意图模仿新闻报道涉及校园安全的恶性事件的行为,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接到上述内容的信息后,立即安排区内派出所、民警队、治安队全面摸查辖内学校情况,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整治和防范工作,并发函给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建议加强中小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防控工作,教育局立即展开行动,加强了校园安全管理。
此外,如果何某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有意见,也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复议,或者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他没有采取有关法律途径。
量刑:
检察官认为可酌情轻判
在量刑辩论阶段,检察官认为根据刑法之规定,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由于何某供述基本一致,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判罚。
何某的辩护人称,何的行为主观恶性小,由与第三人纠纷引发,而且何某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其妻在家务农,女儿上大一,母亲70多岁,限制人身自由时间太长会影响到整个家庭,建议以教育为主,以惩罚为辅。何本来已准备好最后发言,他拿出草稿,只读了一句:“我错了!”便泣不成声,惟有作罢。
昨日,何某的妻女都到庭听审,但神情冷漠,庭审后,亦没有与何会面。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