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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三套房将征房产税 国税总局:未出台类似文件

来源:东方今报
2010年04月24日05:58

  “第三套房”或许是本周和房地产市场有关的一个热点词汇。昨天网络上又有传闻,称第三套房或被定性为经营性住房,将征收房产税。真实的情况是怎样的呢?

  国税总局:未出台类似文件

  记者昨天下午致电国税总局地税司获悉,目前还暂时没有出台类似文件。

  随后,记者又致电12366税务热线,得到的答复内容也基本相似。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截至目前,个人购买第一套或者第三套住房,所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是契约税和印花税。

  至于传说中的营业性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目前也有两种观点。但是财税专家安体富公开表示,我国目前只在房产流转过程中收税,这种税很容易转嫁给最终的消费者,对炒房者影响有限。而对保有环节征税,则会直接增加炒房者的成本,能够有效地减少投资需求。

  定位房产收益调节器

  尽管如此,通过制定税收政策调节个人房产收益将是大势所趋。国务院目前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根据这份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比较公开的一个版本是财税部门还有可能对政策适用对象究竟为个人还是家庭,以及购房者购房套数的界定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

  开发商将被重点清算稽查

  实际上,根据国务院关于遏制房价的“重拳文件”,被影响的还不只是买房者和炒房客、投资客,房地产商也难逃税务监管。

  记者注意到,相关通知同时提及——“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W 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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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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