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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案二审刑期缩减在岛内引发反响

来源:中国台湾网
2010年06月11日12:31
  中国台湾网6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涉及的公务机要费等案今天二审,刑期从一审时的无期徒刑被二审改判为20年。绿营认为,以公务机要费判任何徒刑“都没办法接受”;蓝营表示,这样的判决是意料中事,陈水扁交保的可能性大增。

  民进党籍“立委”柯建铭表示,公务机要费与特别费都是“历史共业”,应该除罪化,现在台“立院”已经在谈特别费除罪化,因此以公务机要费判陈水扁任何徒刑,都没办法让人接受。

  柯建铭指出,虽然扁案二审从无期徒刑改判20 年,代表法官在心证上有考虑到现实因素,不过公务机要费案仍应提出上诉,领导人使用公务机要费而言,根本就不应判有罪。

  国民党籍民代邱毅分析,在整个二审过程中,法官的心证已倾向轻判陈水扁,今天的判决结果是预料中的事;但由原本一审无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20年,这也代表法院羁押陈水扁的理由越来越薄弱,陈水扁被交保的可能性大幅提高。

  邱毅表示,当初由台湾前“检察总长”陈聪明领导的特侦组在起诉过程中就有“假起诉、真放水”之嫌,造成今天的审判结果并不令人意外。

  国民党籍民代李庆华认为,二审是“重重举起,轻轻放下”,陈水扁贪污所得是天文数字,即使判20年有期徒刑,10年后就可申请假释,贪污的钱赚得太容易了。他呼吁台检方继续上诉,否则人心不服。(中国台湾网 张辰剑)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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