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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奔波近20年状告居委会 称遭遇土匪行为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06月15日04:08
  本报讯 (记者曾向荣 通讯员杨明伟、苏克风)签30年合同承包鼎湖三星岗一块山地,租期未到,山地就被转租他人,六旬老汉叶富仁多方走访未果,被迫拿起法律武器,一纸诉状将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山田社区居委会告上法庭。

  日前,肇庆市鼎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叶富仁与山田居委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叶富仁:这是土匪行为

  “未经协商就把果园擅自转租给他人,这简直是土匪行为。”在鼎湖区法院门口,年近6旬的老汉叶富仁拿着一份泛黄的山地承包合同激动地说。

  1985年2月18日,山田居委会将三星岗山地发包给叶富仁并签订了一份合同,租期30年,到2018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每年租金100元,其中前三年为抛荒期,免租金。

  “当时是荒地,没人要的,我辛辛苦苦去开荒、种果。”黑黑瘦瘦的叶富仁说,“等到山地种了果树,有点收成的时候,果场里的果树、房屋却给别人霸占了。”

  签完合同,叶富仁在山地上栽种了砂糖桔、荔枝、龙眼、黄皮、沙田柚、番石榴等600多棵果树,建了一间80平方米的砖瓦房。叶富仁说,这个总值约3万多元的果园,一直到2007年被铁枝围起前,他都有在打理,后来果园被围,叶富仁只好回高要老家以卖炭为生。

  山田居委会:自动弃耕

  1998年,居委会与苏某签订13年合同,将山地转包给苏某,承包金每年1500元,后来山地经过数次转手,2005年被陈某承包至今,陈某跟居委会签订的合同是38年,分7次交租,租金总额为154600元,是叶富仁1985年签合同时的51倍。

  山田居委会的代理人说,1998年山地已经转租给别人,但是到现在才提起诉讼,明显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且,1992年,叶富仁交完1989年至1991年三年的租金后,就没有交纳过租金,他们认为叶富仁是自动弃耕、撂荒山地。

  居委会方面也表示,1993年他们曾派人找叶富仁收租,但是没有找到他。

  叶富仁则说,由于居委会将果园附近的山地租给一个老板开办采石场,严重破坏他的果树和房屋,他便向居委会协商,如果居委会同意支付4万元的违约金,他会主动将山地转让出去,但居委会并没有同意。

  采石场的纠纷一直僵持到2007年,直到山地的新承包人将果场围了起来,叶富仁才知道果树、房屋已被别人占为己有。据叶富仁介绍,从1993年到2007年期间,他多次交租给山田居委会相关人员,但是居委会并没有收取他的租金。

  律师:撂荒事实不成立

  此次开庭,由于山田居委会不同意和解,法院并没有作出最终判决,法官表示,会按法律程序尽快给出合理的审判结果。广东端庆律师事务所的韩伟华律师认为,从相关的证据来看,被告方认为叶富仁自动弃耕、撂荒的事实不成立,至于最终的判决结果,还有待法庭的进一步审判。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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